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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继续实施“双三十”工程 筛选重点单位减排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4/29/2011 08:52:5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徐俊华 周迎久

  河北省环保厅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决定,“十二五”期间,重新筛选单位能耗高、排放总量大、示范作用强的30个县(市、区)和30家企业,继续深入实施“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

  “新的"双三十"示范工程在吸取"十一五"期间"双三十"工程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更加贴近河北省实际,考核约束更加严格,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奖惩范围更加宽泛,政策扶持力度更大。”河北省环保厅厅长姬振海介绍说,河北省将通过深入实施“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建立长效机制,完善配套政策,严格考核奖惩,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任务更加明确

  30个县(市、区)要确保实现8项目标,30家企业要确保完成5项任务

  河北省环保厅总量控制处副处长马永贤介绍说,新“双三十”单位仍然具备节能减排任务重、工作有基础、示范作用强的特点。原有“双三十”单位不再纳入新一轮名单,但依然是河北省推进节能减排的重点单位,河北省将继续下达未来5年目标任务,并实施常态化管理和考核。

  与“十一五”期间的“双三十”工程相比,新“双三十”工程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更加具体明确。《意见》明确,30个重点县(市、区)除了要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降低能耗排放强度、实现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外,还要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建成垃圾处理体系、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确保环境整治取得成效。

  提升污水处理能力。2012年底前,建立完备的城镇污水汇集、处理系统,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具备脱磷除氮功能,确保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2013年底前,行政区域内省级重点镇和人口1万人以上的镇建成污水处理厂。

  建成垃圾处理体系。2013年底前,建成“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的城乡一体的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不低于85%,垃圾处理系统做到安全运行和达标运行;工业园区(或密集区)实现污染集中治理,并稳定达标运行。

  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农业污染,行政区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污染排放符合总量减排要求。

  严格执行政策法规。行政区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执行节能评估与审查、排污总量核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遵守核准、备案有关程序,无违规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环境整治取得成效。到2014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主要地表水域水质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跨界河流主要监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省、市规划目标要求。

  重点企业目标任务主要包括5个方面:按期完成各级政府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产能,开展节能减排“对标行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与规定。

  奖惩更加严格

  责任主体不再单纯强调“一把手”,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

  《意见》规定,“双三十”节能减排的责任主体是县(市、区)政府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关县(市、区)要把目标任务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乡(镇)、部门、企业和重点工程措施。有关企业要把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到相关部门、车间和具体工程措施。

  根据《意见》,河北省将对“双三十”工程实行每年一考核、两年一奖惩、五年算总账。考核结果分优秀、完成目标和未完成目标3个等次。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与原有“双三十”工程不同的是,新“双三十”工程在奖惩范围上发生了变化。所奖惩的责任主体不再单纯强调政府“一把手”,而是更突出了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府分管负责人及企业法人代表。

  根据《意见》,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河北省委、省政府分别授予节能减排优秀单位、节能优秀单位和减排优秀单位称号,并颁发奖牌、奖金。

  年度考核为双优秀的、连续两年考核为单项优秀的、连续3年考核为完成等次的“双三十”单位,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可享受河北省委有关激励干事创业的政策,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在评选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时优先予以考虑。

  对年度未完成节能或减排目标任务的单位,河北省“双三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下发预警通知,并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期间实行区域和企业建设项目禁(限)批。

  连续两年未完成节能或减排目标任务的单位要向河北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河北省也将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对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分管领导、企业法人代表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度内实行区域和企业建设项目禁(限)批。

  连续3年或5年算总账时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府分管负责人引咎辞职,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就地免职,民营企业停产整顿。

  《意见》明确,对在节能减排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地区和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与“十一五”时期单纯对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等级评价不同的是,河北省将在新“双三十”单位中开展环境质量改善奖、环境综合整治奖、结构调整推进奖、十佳环保守法企业、十佳节能创新企业、十佳污水处理厂、十佳垃圾处理场等多类别的专项评选。

  扶持力度加大

  在税费减免、资金支持、绿色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与原有“双三十”单位示范工程有较大区别之处是,河北省加大了对新“双三十”单位的政策扶持力度。

  《意见》明确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制定出台协调“双三十”单位节能减排与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政策机制保障,切实落实激励措施,全方位予以帮扶。

  “双三十”单位实施的节能减排项目在报请省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先行启动再补办有关手续。各级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土地安排、要素供应、排污权交易等方面给予倾斜,在税费减免、资金扶持、绿色信贷等方面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