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能源>  正文

兰恒敏:严查电煤涨价管不了一世 但能管一时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4/07/2011 17:11:13   来源:经济导报

  “人人都说市场好,惟有利益忘不了。”前些年煤炭企业“全员促销”,低声下气地向电力企业推销煤炭;最近这些年反过来,煤炭企业财大气粗要涨价,电力企业又因吃不到平价煤而犯愁。而国家发改委则“公鸡头母鸡头,不摁这头摁那头”。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和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电煤产运需衔接和价格调控工作,将今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维持在2010年水平不变,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并强调:“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2011年重点电煤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严格履行合同和合同兑现率低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履行合同是严肃的法律行为,靠“通报批评” 来维护的合同还叫合同吗?“通报批评”又能在抑制电煤价格上涨中起多大的作用呢?

  据悉, 2010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格在520元/吨的价位。这个价位与目前的市场煤价有大约200元/吨的价差。由于合同价与现货价存在着价差,近年来重点合同煤中锁定价格的越来越少,兑现率也越来越低,煤炭企业不愿意将“低价煤”卖给电力企业。由于承受了高煤价,又不允许通过提高电价转嫁涨价因素,2010年电力企业亏损严重。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火电企业亏损面达43.2%,同比上升7.7%。进入2011年,全国火电企业的亏损问题更加严重,企业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发电集团火电企业今年一月份亏损额分别上升到4.6亿元、6.0亿元、3.8亿元、7亿元和4.8亿元。如果届时电价不能得到提高,火电企业亏损面可能进一步扩大。本来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之间有个“煤电联动”的救济政策,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地调整电价。然而这项政策于2004年年底出台后,执行却困难重重,至今只联动了4次,其间多次达到规定,却并未实现联动。

  对于第五次联动,去年曾有消息称最快会2010年10月后启动,但事实是联动再次被搁置。搁置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在成本上升和输入型通胀压力加大的背景下,CPI连续上涨,已经对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如果提高电价,居民和下游企业将难以承受。所以,发改委不仅不允许电力企业涨价,而且暂停了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产品价格的调整。这样一来,受苦的不仅仅是电力一个行业,自来水、煤气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日子也不好过。发改委严查电煤涨价可能会惹得某些“市场爱好者”不高兴,他们希望让煤炭和电力企业博弈,通过市场自发调节达到价格平衡。这在一般原理下是对的,问题在于,在整体市场化发育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完全的市场自由博弈也会对市场秩序造成巨大冲击,并带来严重后果。拿煤和电的博弈来说,如果放任不管,必然造成煤炭价格和电力价格轮番上涨,并波及广大的下游企业和群众生活。发改委严查电煤涨价有较充分的理由。煤炭行业是第一部类生产,位于生产的最源头,不受上游输入通胀的影响,无非是多赚和少赚的问题,不查它查谁?再者,如果电力企业“愤而提价”,煤炭生产的电力成本增加,煤炭企业也要受影响。一些煤炭企业不会老老实实配合检查,它们很可能会通过以次充好、“检修”限产等手段,规避和对抗检查。这没什么,查就比不查强,而且想查就有很多办法。

  近两年,一些煤炭企业违反价格承诺,擅自涨价,在有关部门的查处下,被迫退还不当获利,这证明检查还是有效的。实在不行,最后还可以祭出“撤职查办”的利器,这是我们的一大政治优势。当然,发改委一手安抚电力企业忍受暂时的亏损,一手摁住煤炭企业不许涨价,只是在通胀形势严峻情况下的不得已之举;长远来看,还是要加快资源能源价格体系改革。“严查”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