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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阻止贪婪之徒开采“带血的煤”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4/07/2011 08:56:51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南振中

  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揭露了当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提两点意见:

  第一,要高度重视严肃执法问题。报告第一部分讲国务院先后制定了6件行政法规和10多个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100多件部门规章。报告随后谈到特大事故频繁发生,2005年1月1日到8月21日,煤矿发生的特大事故33起,死亡951人,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43.5%和134.2%。制定了这么多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性文件,特大事故却频繁发生,这一巨大反差充分说明,在安全生产方面主要不是无法可循,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

  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喜欢讲“三令五申”。如果细想一下,为什么要“三令”?就是因为前两次下达的命令无人理睬;为什么要“五申”?就是因为前面“申”了4次,均未起到作用。“三令五申”实际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红灯失禁”现象。“红灯”不起作用了,法律制定以后不去严格执行,违反了法律也不严格予以追究,这个问题到了下决心解决的时候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人应当依法严肃查处,让少数贪婪之徒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从而不敢顶风开采“带血的煤”。

  第二,报告中说,从已查处的案件看,几乎每一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背后都存在着腐败行为。揭露事故背后的腐败,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与矿主的权钱交易行为,这个问题点到了要害。最近国务院已经下发了通知,强调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通知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即2005年9月22日之前必须撤出投资,逾期不撤出投资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这实际上是要下决心解决较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这样抓,既有针对性,又符合群众的心愿。

  背景链接

  2005年8月25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说,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效果总体上是好的,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0.4万起,死亡136755人。近年来,煤矿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2005年1月1日至8月21日,煤矿发生特大事故33起,死亡951人,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上升134.2%。矿难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引起了广大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密切关注。2005年8月2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