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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2/21/2011 08:57:28   来源:中国化工报

  中化新网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从今年起将享有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通知》指出,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也享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