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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立电煤等重要物资储备保障制度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2/01/2011 14:26:46   来源:重庆晚报

  为建立适应我市经济运行和民生需求的重要物资储备保障,实现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有机结合,确保抵御市场波动、自然灾害的影响,昨天,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重要物资储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结合我市实际消费和储存条件,意见提出,在电煤和成品油储备方面,按30天消费建立发电用煤、成品油市级储备规模,确保电煤常年储备300万吨、警戒储量不低于200万吨,成品油常年储备40万吨目标。在天然气储备方面,加快调峰设施建设,确保7天以上城市居民安全用气。在粮食和食用油储备方面,力争逐步达到粮食储备80万吨、食用油储备3万吨。

  意见还明确了物资储备方式:

  电煤———主要依托涉发电用煤的主力发电企业、储运大企业现有的储煤仓容扩大储煤规模,并对企业提出了具体储存要求。同时要求:建立市级100万吨电煤储备基地,今后新增电厂发电机组要按安全运行30天以上的使用量配建相应储煤设施。

  成品油———提出建立政府和企业双重储备格局。一方面,利用国家储备和市级政府投资平台建立市级政府储备;另一方面,规定成品油经营企业履行储备义务,按20天的使用量实现常年储备。

  天然气———主要是要加快天然气储备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大型储气设施建设;二是增建一批总量1亿立方米的LNG储气设施;三是加快建成市区外环高压管网;四是多种途径拓宽储备气来源。

  粮食和食品用油———主要是加强粮油采购,继续增加储备规模。

  此外,为确保重要物资储备落到实处,意见提出要建立重要物资储备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对重要物资商业储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遇重大事件和市场大幅波动,随时召开研究保障对策。由于除粮食和食用油外,电煤、成品油和天然气都是新建立的储备,意见还明确市有关部门要分别研究制定电煤、成品油和天然气市级储备实施意见,明确储备管理责任,规范企业储备义务,建立储备物资核检制度,建立重要物资预警机制,设立分级警戒线,提出应急预案,规定储备物资应急调配程序等操作办法。

  会议还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主城区推行全户内变电站建设方案的情况汇报》、《市地税局关于明确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定额标准的汇报》、《万州区申办重庆市第四届运动会有关情况的汇报》、《重庆市参加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代表团奖励办法的请示》,审议通过了《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等事项。

  马正其、童小平、谢小军、谭栖伟、刘学普、凌月明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