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零时起,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10元、300元。国家发改委表示,这是根据现行成品定价机制,结合近期国际油价变化作出的价格调整,此次油价上调对价格总水平的直接影响十分有限。(本报昨日6版报道)
上次油价上调是在10月26日,当时物价普涨已呈“山雨欲来”之势,人们没有料到油价会逆势上调;此次油价上调临近双节,物价普涨已是“血雨腥风”,人们更没有料到油价会逆风而动。
此次油价上调确有定价机制为据,然而,机制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了遏制物价过快上涨,在国家发改委的督导之下,近期各级各地政府部门采取了许多非常措施,比如,为了平抑菜价,收费公路被要求免收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为了顾全“大局”,发改委约谈食用油生产企业,要求他们在明年“两会”之前不要涨价。这些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为何不能适用于成品油?发改委何不将石油巨头请来谆谆教导一番,要求他们也为平抑物价贡献一下?石油巨头平时利用垄断地位攫取民众之利,非常时期理应为保障民众的菜篮子、米袋子出一把力。况且,我国对外石油依存度为50%左右,有一半原油采自国内,难道石油巨头应该廉价占有全体民众的石油,然后以“国际高价”卖给全体民众么?难道当此物价普涨之际,国内成品油价一定要亦步亦趋与国际接轨么?
免收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只能有限平抑蔬菜等农产品的价格,而油价上涨带来的,却是众多行业和企业生产成本、物流成本的普遍增加。农产品运输车辆省下的通行费,可能还抵不上多花的油钱;发改委费尽心思出台的各种措施对于物价的平抑作用,可能还抵不上油价上涨对于物价的拉动作用。如此左右手相互搏击的物价调控策略,实在让人费思量、看不懂。
油价上调对价格总水平的直接影响有限,但是间接影响有多大?当月CPI将因此上涨约0.07个百分点,而接下来几个月的CPI将因此上涨多少?如果自说自话的“影响有限”可以作为涨价的理由,我想不出还有什么产品不可以逆风涨价;如果政府定价的垄断性产品可以集体逆风涨价,我想不出国家发改委可以理直气壮地对哪种产品的集体涨价进行处罚。
成品油作为基础性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其价格上涨势必引发连锁反应,所谓“严格控制成品油调价连锁反应”,有点“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思,随口说说便罢,若是当真就很可笑了。只允许成品油涨价,不允许其他产品涨价,这不仅是无理的,而且是不可能的。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不涨价,需要政府给补贴,花的还不是老百姓的钱;铁路客货运不涨价、民航燃油附加费不提高,羊毛还不是出在羊身上;而油价涨了却不允许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这是哪门子道理?私营客车凭什么听发改委的?这么多麻烦的“连锁反应”要严控,诸多方面的利益要受损,这一切只是为了保住石油巨头的利润保住石油巨头的利润比抑制通胀更重要?石油巨头的利益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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