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启动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2/16/2010 14:16:46
来源:包头日报
作者:包头日报
近日,内蒙古包头市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本着维护出租车和公交运输行业稳定、最大限度减轻社会和财政负担的原则,在经过三个多月的充分调研后,启动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
调整的价格是怎么测算出来的
国家发改委今年5月下发了《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决定从6月1日起各油气田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出厂基准价格允许上浮的浮动幅度为10%,下浮不限。各地要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安排车用天然气价格,一步执行到位确有困难的地区,此次可按不低于0.6∶1的比价关系调整,两年内调整到位。根据以上文件精神,自治区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调整内蒙古天然气门站价格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决定从9月8日起车用天然气(CNG)调整到每立方米3.56元(按照0.6∶1的气、油比价测算)。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上述调价政策,我市的车用天然气价格本应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70元上调0.86元至每立方米3.56元(按照0.6∶1的气、油比价测算)。但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政府关于稳定市场物价的要求,为了维护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行业稳定,减少其因调价受到的影响,尽量不增加社会和财政负担,我市对此次调价较为审慎。
经过3个多月的深入调研,参照相邻盟市的政策方案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12月13日市政府2010年第17次常务会议决定,在保证天然气销售企业现有利润率不变的情况下,从明年元月5日起,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的天然气零售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70元调整为3.06元,实际每立方米上涨0.36元(天然气销售企业随上游天然气生产企业每立方米同步上调0.25元和由于价格上调增加的税金和损耗每立方米0.11元,共计每立方米0.36元),将应上调的每立方米0.86元中的0.50元差价收入通过即征即返形式,直接补贴给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调价后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供气的实际价格为每立方米3.06元。
采取这种调价方式后,天然气销售企业未受涨价影响,也没有增加乘客和财政负担,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行业只是承担了合理的涨价成本,保证了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行业的正常运营。
价格调整对相关行业的
运营成本分析
从此次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对出租车和公交运输行业运营成本的影响来看:第一,调价前后出租车用气费用增加不会太多。气价提高0.36元后,每辆出租车燃料费每天多支出10元(按日均行驶300公里,每百公里耗气9.21立方米,共耗气27.63立方米计),全年多支出3600元左右。而为应对汽油调价,国家从今年7月起向出租车发放燃油费补贴(国家根据国际油价变化核发给各省市不同额度的补贴,分至每辆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该补贴以后还有,额度会有变化),鉴于出租车大多数时间都在用气,加上燃油补贴,燃料支出不会有太多增加。第二,调价后出租车用气仍比用油成本少。气价调整为每立方米3.06元后,用气出租车日均燃料支出85元(按日均耗气27.63立方米计),用油出租车日均燃料支出157元(按百公里8.5公升油耗、90号汽油6.15元/公升、日均300公里计)。静态看,调价后用气出租车仍比用油每天少支72元,全年少支25920元左右。第三,调价对城市公交用气费用的影响。全市共有使用天然气公交车664辆,年耗气量1459万立方米,每立方米气价提高0.36元,公交公司年预计多支出525万元左右。从2006年开始,公交公司同出租车一样开始享受国家燃油费补贴,补贴相抵燃料支出也不会有太多增加。
从周边城市情况看,呼和浩特市今年9月将车用天然气价格上调至每立方米3.56元,并向出租车乘客收取1元的临时燃料附加费;鄂尔多斯市也在今年9月将车用天然气价格上调至每立方米3.31元,并将出租车起步价由6元/2公里提高到7元/2公里。与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相比,我市此次调整后每立方米3.06元的价格水平还是比较低的。
市政府已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关注异常动态,稳定客运秩序。同时,要对调价后出租车运营价格进行重点巡查,严查借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