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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农村连片整治要抓哪些工作?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0/11/2010 10:07: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江苏省完全有基础、有条件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推进连片整治工作取得更多更好的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像抓“三农”问题一样抓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像抓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样抓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推进全省发展方式转变,以实际行动向广大农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和谁对话?

  徐鸣1956年5月生,江苏省无锡市人。曾任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党组副书记,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正厅级);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徐州市委书记;2008年1月,任副省长,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现任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为什么对话?

  江苏省政府近日与16个示范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10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重要时期。我们想知道,江苏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意义何在?要达到怎样的效果?将实施哪些重点工作?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对话人  江苏省副省长 徐鸣

  采访人  中国环境报记者 闫艳 高杰 见习记者 李莉 范圣楠

  点击一

  焦点关注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意义

  关键思路

  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

  记者:江苏省政府近日与16个示范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10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有何重要意义?

  徐鸣: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就是要建立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农业和农村是连接人与自然的主要纽带,是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领域,农村环境保护在建设生态文明进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

  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是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主要抓手之一,不仅更加突出了农村环保的政府职能,而且对健全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大农村环保投入、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投身农村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文明乡风形成,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其次,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利于破除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先分散后集中、先污染后治理、先建设后规划、先拆除后复建等现象,真正把农村环保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促进环境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环保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逐步做到基础设施衔接配套、公共服务同等享受、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实现城乡互动发展、共同繁荣,让广大农村居民充分受益。

  再次,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江苏省城市化率近56%,还有将近一半的人口在农村,没有农村环境质量、村容村貌的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失去了应有之义。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顺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权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省农民的生活已开始由满足基本生存型向追求生活质量型转变,农村环境质量成为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农村环境,关系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关系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就是要解决突出的区域性、结构性环境问题,带动镇域内村庄连片治理,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农民身心健康和农村生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农村环保自主管理能力。

  江苏省政府与16个示范县(市、区)签订2010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是向全省农村群众做出的庄严承诺。江苏省完全有基础、有条件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推进连片整治工作取得更多更好的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像抓“三农”问题一样抓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像抓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样抓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推进全省发展方式转变,以实际行动向广大农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点击二

  焦点关注

  应把握的原则

  关键思路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示范先行,确保实效;整合资金,形成合力;因地制宜,逐步深化;积极探索,创新机制

  记者:江苏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要达到怎样的效果?

  徐鸣:江苏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是紧密围绕太湖流域、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水源地及输水干线周边区域,分年、分片、分步开展农村连片整治,使示范片区内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农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2010年度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在16个示范县(市、区)内落实中央提出的“以奖促治”政策,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解决一批迫在眉睫的农村环境问题,建设一批农村环保示范工程,培养一批农村环保典型,推广一批农村环保先进实用技术,造就一批农村环保人才,探索一套推进农村环保的方法路子。

  记者: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应把握什么原则?

  徐鸣:要把握六大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严格落实农村环境保护责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教育、引导、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整治家园。二是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太湖流域、淮河流域、南水北调水源地及输水干线和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连片村庄作为优先整治对象,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三是示范先行,确保实效。选择有工作基础、具备实施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示范工作。通过连片综合整治,促进带有共性的环境问题解决,提供经验,形成明显的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四是整合资金,形成合力。建立中央引导、省级奖励、地方配套、企业赞助、社会资助、农民自助的连片整治资金多元筹措模式,保证在连片整治示范区内形成投资合力。五是因地制宜,逐步深化。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开展示范工作,在先期示范、总结经验基础上,逐年扩大整治范围,逐步实现片片相连、整体改善的目标。六是积极探索,创新机制。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创新农村环保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考核、监测、管理、宣教、奖惩、技术推广和能力建设机制。

  点击三

  焦点关注

  示范地区将在哪些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关键思路

  在整治实施的关键环节上,在发挥抓点带线促面的效应上,在创新农村环保体制机制上,在建设农村生态文明上做好示范

  记者:参加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16个示范县(市、区),是如何确定的?

  徐鸣:此次选取的16个示范县(市、区),主要通过五大原则确定:位于国家确定的太湖、淮河等重点治理区域、流域;具有较好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基础;生态县(市、区)创建走在所在省辖市前列;县(市、区)政府能够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地方政府有积极性,能够确保完成连片整治示范任务。

  记者:这16个县(市、区)将在哪些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为全省提供示范经验?

  徐鸣:16个县(市、区)作为首批示范县,要在4个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示范经验:

  一是要在整治实施的关键环节上做好示范。在区域选取上,紧密围绕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需要解决的主要环境问题,选择范围适当、受益人口集中、能够发挥连片效应的示范片区。在治理内容的确定上,以解决结构性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并带动其他相关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在治污设施的建设上,确保开工建设的治理设施做实、做好、做精,具有推广价值,充分发挥环境效益,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在示范经验推广上,通过连片整治解决一批迫在眉睫的农村环境问题,建设一批农村环保示范工程,推广一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培养一批农村环保骨干人才,探索一套推进农村环保的方法路子。

  二是要在发挥抓点、带线、促面的效应上做好示范。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基本原则,科学制定3年实施计划,力争“一年集中见效,两年普惠扩面,三年全面示范”。要积极推进镇村同治,做到区域同步规划、环境同步治理、产业同步发展、设施同步建设、文明同步创建。要发挥连片整治示范推动作用,以镇域为单元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态示范创建。要在连片整治、先期示范的基础上,通过逐步扩大整治范围,不断放大综合示范效应,推动全省农村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整体改善。

  三是要在创新农村环保体制机制上做好示范。要注重经验总结和工作创新,积极探索连片整治的有效模式。加强基层环保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乡镇环保职责,明确乡镇要有专人管事办事,行政村有专兼职环保监督员;要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为重要组织方式,创新农村环境经济政策和投融资政策,普及农村环境宣传,推广农村实用环保技术,开展环境例行监测,强化对重点乡镇的执法监管,建立健全农村环保长效管理机制;要率先探索建立农村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提高农村环境治理在污染减排中的比重,积极拓展全省未来减排的空间;要严格落实资金配套,用好用足中央和省农村环保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效应和杠杆效应。

  四是要在建设农村生态文明上做好示范。生态市、县、乡镇、村的建设,离不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这个基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生态示范建设的重点,也是难点,更是需要突破的重大关键点。当前,全省生态示范创建呈现“苏南全面开花、苏中重点突破、苏北积极推进”的良好态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共同参与,对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连片整治是有力的支持。要主动将连片整治与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紧密结合起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大力提升农村环境治理的综合成效。在今后3~5年内,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村,力争全省80%的乡镇达到省级以上生态乡镇的标准,各示范县(市、区)率先达到国家生态县标准。

  点击四

  焦点关注

  农村连片整治重点

  关键思路  

  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记者:此次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主要工作任务有哪些?

  徐鸣:江苏省此次确定农村连片整治的重点内容是: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这些重点项目的分布状况为:在太湖流域,重点开展规划保留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2010年度计划将312个规划保留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接管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污管网529.6公里,受益人口15.85万人;建设284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日处理规模19873吨,配套建设管网731.08公里,受益人口13.19万人。建设垃圾中转站及配套渗滤液收集设施1座、垃圾收集房4座,购置中型转运车1辆、保洁车4辆、垃圾箱(桶)1730只,受益人口0.54万人。

  在淮河流域苏中地区,重点开展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治理与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以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作。2010年度计划将66个规划保留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接管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污管网14.8公里,受益人口1.9万人;建设33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日处理规模8896吨,配套建设管网87.7公里,受益人口6.71万人。建设垃圾中转站及其配套渗滤液收集设施7座、垃圾收集房935座,购置中型转运车7辆、小型转运车80辆、吸污车两辆、保洁车700辆、垃圾箱(桶)4780只,受益人口21.58万人。建设非规模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与处置中心6处,配套建设村庄蓄粪池2853个,购置吸粪车25辆,受益人口45.61万人。

  在淮河流域苏北地区,重点建设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包括垃圾中转站及其配套的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垃圾运输车辆以及农村垃圾收集设施等。2010年度共建设27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日处理规模3226吨,配套建设管网105.3公里,受益人口3.97万人。建设垃圾中转站及其配套渗滤液收集设施24座、垃圾收集房4470座,购置中型转运车68辆、小型转运车255辆、吸污车5辆、遗留垃圾清运机械3台、保洁车1494辆、垃圾箱(桶)7291只,受益人口94.78万人。金湖县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白马湖附近建设截污坝1座,防护隔离栏400米,水源地标志牌5块,受益人口2.63万人。

  点击五

  焦点关注

  将采取的保障措施

  关键思路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项目实施;严格资金管理;抓好考核奖惩;发动群众参与

  记者:江苏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资金上如何筹措?

  徐鸣:根据各地测算,全省2010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建设总投资为70210.07万元,其中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投资52427.92万元,镇村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投资13066.55万元,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投资4541.2万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投资174.4万元。

  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2.5亿元用于江苏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带动了地方财政投入,促进各项涉农资金的整合,仅就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投资计,省、市、县三级财政计划配套资金3.95亿元,镇村自筹资金0.5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投入乘数为2.81,资金引导效应显著。

  按照“中央引导、省级补助、市县配套、镇村自筹”的原则筹措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建设经费。全省2010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建设预计总投资为70210.0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5000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资金共39453.59万元,超出国家对江苏省配套资金最低要求(37500万元)1953.59万元;示范片区涉及镇村通过各种渠道自筹经费5756.48万元。

  记者:在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过程中,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徐鸣: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实施,要切实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在省政府领导下,省环保厅、财政厅要建立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监督和管理全省连片整治工作。环保、财政、住建、农业、卫生、水利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向示范区域内聚焦,形成推动农村环境改善的工作格局。各示范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计划,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建立工作机构,抓好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检查考核、绩效审计等制度建设,确保规划、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

  二是规范项目实施。对实施计划确定的工程项目,各示范县(市、区)要进一步优化、细化,科学论证工程技术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统一管理项目资产和档案。计划按期完成后,各示范县(市、区)政府要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要会同各省辖市共同做好计划完成情况的督察和省级考核等工作。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落实资金渠道,县级以上财政要确保足额安排配套资金,经济实力强的地区更要多投入一些,鼓励条件好的乡(镇)、村也拿出部分公共积累资金。要坚持“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要实行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加强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的审核和管理,定期组织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公开透明。各示范县(市、区)政府要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计划完成后组织审计验收。要及时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考核验收、绩效评估以及配套管理制度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省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太湖办等部门要结合省级太湖治理专项资金安排,研究提出太湖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省级补助办法,推动太湖流域农村面源治理。

  四是抓好考核奖惩。为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省政府将对今后示范县(市、区)的选择确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奖优罚劣。对今年示范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成效的,明年示范工作继续给予支持;对年度内达不到成效或完不成任务的地区,将另行转点。要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各示范县(市、区)政府每季度将计划实施进展等情况报省环保厅、财政厅。省环保厅、财政厅负责对各示范县(市、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情况绩效突出、组织管理有力、资金使用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研究给予后续支持政策;对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未完成责任目标、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的,将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补助资金,取消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是发动群众参与。各示范县(市、区)要召开连片整治工作动员会和启动会,对实施好本年度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进行认真部署。建立环境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各级政府通过设置热线电话、公众信箱、开展社会调查或环境信访等途径获得各类公众反馈信息,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保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形成共同推进农村环保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