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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优势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是亮点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9月13日   来源:中国能源网

  

  笔者日前在青海省采访时了解到,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和发展优势产业,青海省工业能耗连续三年下降,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十一五”前四年,青海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4.6%,完成“十一五”总体目标进度的71%。今年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5%左右,即可完成“十一五”单位增加值能耗达到2.75吨标煤的节能目标任务。

    淘汰落后产能:钢铁、电解铝任务提前完成

  青海省在地理位置、生态环境和资源禀赋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但是一直以来,青海省工业发展方式粗放,资源和能源消耗较高;而且环境压力大,生态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

  为解决高耗能产业集中度低,“小、散、乱”现象突出等问题,加快高耗能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青海省早在2008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产业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确定了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碳化硅、电石等五个行业的淘汰标准和淘汰时限。当时文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和时间限制均高于今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的淘汰标准。

  今年,青海省计划淘汰落后产能钢铁20万吨,电解铝5万吨,水泥294万吨,铁合金17.25万吨,电石及碳化硅5万吨,可全面完成工信部对该省提出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截至6月底,青海省已完成钢铁、电解铝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淘汰落后产能水泥55万吨,铁合金6.73万吨、电石及碳化硅1.8万吨。

  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的不断完善是淘汰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2009年,青海省财政安排资金1500万元,用于淘汰落后产能补偿资金项目18个,2010年拟安排2200万元用于淘汰落后产能补偿资金。比2009年增长近50%。同时,近三年共争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3400万元,支持地方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1个。

  为落实年度退出计划,青海省经委要求各州(地、市)有关部门在核查和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基础上,确定重点退出的企业名单,制定《年度退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并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验收小组,对《年度退出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计划组织对企业的关停情况进行验收。

  为确保淘汰任务的完成,青海省经委派出四个专项检查组,对重点地区的工业经济目标落实工作进行了集中检查。重点要求各地区对列入淘汰落后范围的落后产能进行全面排查,对未按要求关停的企业,责成各地区按规定期限予以关闭,未关闭者一律停止电力供应。

  发展优势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是亮点

  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青海省不忘通过调结构来促升级。

  依托丰富的盐湖、有色金属、特色生物资源以及蕴藏量巨大的水力、太阳能、风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青海省确立了发展盐湖化工、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及太阳能产业等六大产业集群,同时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等八大产业调整规划,加快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

  为此,青海省加大了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单位产品能耗低于2.75吨标煤基数的能够拉动行业整体能耗下降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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