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大国”却是“话语权小国”
“中国的碳交易所已不少,但在国家层面尚没有设计明朗的碳市场机制,没有一套完整的包括定价、核证在内的制度体系,使得这些交易所的交易都还不够活跃。”在日前举行的中国工商领袖论坛上,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沙淬希告诉中国商报记者。
中国碳交易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在碳交易方面,根据《京都议定书》,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之前并不需要承担义务,所以目前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主要是以项目为基础的交易。近几年来,无论是注册成功的CDM合作项目和CER签发量都得到了迅猛增长,在全球碳市场中,中国已成为全世界核证减排量一级市场上最大供应国。据有关专家预测,中国在2030年二氧化碳减排可达20亿~30亿吨,超过欧洲国家减排量的总和。作为全球第二大碳排放国,中国碳排放市场备受瞩目。
2008年,中国最早的3家环境权益交易机构在北京、天津、上海分别成立,今年1月底,首个低碳交易市场落户深圳。同时,许多地方也在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武汉、杭州、昆明、河北省环境能源交易所相继成立,但是能够真正开展更具前沿性的碳交易的却屈指可数。
“中国离真正意义上的碳交易市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沙淬希说。目前中国比较常见的碳排放交易是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交易。所谓的CDM项目交易是指:在发改委的监管下与具有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合作CDM项目。简单来说就是,发达国家获得项目产生的全部或部分经核证的减排量,用于履行其在《京都议定书》下量化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中国可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或先进的环境友好技术。
在碳排放交易市场中,全球通用的碳排放交易价格,目前除参考欧盟碳交易所规定的价格外,就是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市场的价格。国家发改委关注的是欧盟的价格。“中国由于尚未建立自己的交易规则,减排价格一直被发达国家压得很低,在国际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这是业内人士的普遍共识。
减排需要市场参与
“中国建立碳价格机制犹为重要!”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副总裁黄杰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
黄杰夫指出,碳排放交易,最终要有一个透明的价格信号和有深度流动性的二级市场。有了这样一个市场的存在,排放企业就可以按照碳价格信号的引导,在市场上对冲企业的合规风险,就如同企业利用金融工具来对冲自己的原材料(大宗商品)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一样。
碳排放限额,又称为碳配额。有了碳排放约束,碳排放配额才具有价值,就能够形成碳交易。碳排放限额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发达国家比较通行的绝对减排额,例如到2020年欧盟国家要将碳排放额降低到1990年的80%的水平。另一种是相对排放额,我国和印度采用了相对GDP的碳排放强度作为减少碳排放目标。这两种减少碳排放的方式之间能够通过一些计算方法相互转换。
我们设定实际GDP(剔除通货膨胀因素)的增速为8%,将我国降低单位GDP碳排放强度40%~45%的减排目标折算为每年的碳排放量,并与“照常运转”(不减少碳排放)的碳排放量对比,结果表明我国2010~2020年每年大约需要形成2.5亿~7.9亿吨的减排能力。
“到2020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要比2005年下降40%到45%。如果单靠行政手段是难以实现的。假设企业的合规成本可能是每吨减排成本是10元;如果有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降到8元,或者7.5元。市场化的交易,不是为了惩罚排放企业,而是给他们一个激励机制。” 黄杰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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