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X703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4637(2010)01-0015-02
目前,房山区村镇的排水没有规范的管理体制,主要以传统的雨污合排为主,各镇中心区仅有长阳、长沟、窦店等少数几个镇建有污水处理厂。在已建的污水处理厂中,因设施不全而没有完全运行,大部分镇区和农村都是雨污合流,沿沟渠排放。
1 污水排放与处理现状
1.1 排放现状
房山区村镇污水排放总量为2 702 万m3 / a,其中乡镇中心区污水排放总量为1 761 万m3 / a(其中:生活污水779 万m3 / a,工业污水982 万m3 / a),村庄污水排放总量为941 万m3/a(其中:生活污水510 万m3/a,养殖废水431 万m3 / a)。村镇污水排放点多而广,影响范围大,已成为影响房山经济社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村镇的污水治理对于全区水环境质量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2 处理现状
“九五”期间通过北京市科研示范项目带动,房山区也启动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先后在村镇地区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十五”期间,结合水源地保护和清洁小流域建设,在民俗村、旅游区和水库周边建设了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对相对集中排放的农村污水进行了治理。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村镇地区污水治理力度也不断加大,截至2008 年底,全区有4 个乡镇和37 个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4 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36 处,设计处理能力达到964.5 万m3 / a (其中镇级处理能力766.5万m3 / a,村级处理能力198 万m3 / a)。这些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为削减农村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村镇水环境状况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 存在问题
2.1 污水处理设施总量不足,利用率低,适应不了发展需求
近年来房山区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农村长期投入不足,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未能在短期内改变。至目前为止,全区村镇地区还有15 个乡镇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也因为配套管网建设不完善、污水量小等因素,村镇污水处理率仅为8.1%,污水处理能力明显不足,按照“十一五”末期村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0%的目标,至少实现污水实际处理能力5.32 万m3 / a,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压力仍然较大。
另外,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率较低,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率不足20%,2008 年底全区村镇污水收集管网长度为112 km,主要为干管,缺乏次干管和支管,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处理厂“吃不饱”,导致实际处理量远低于设计规模,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充分发挥效益。
2.2 污水处理设施服务水平不高,布局、设计有待优化
由于全区没有统一规划,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资源配置、城乡统筹等方面对接不充分,布局较分散、点面欠结合,没有打破行政区划集约发展,以镇、村为单元各自为政进行建设,区域资源不能共享,既缺乏规模效益,又不利于管理,影响整体效益发挥。此外,由于目前尚无专门针对农村污水处理的设计规范,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在建设时,仅有城市污水处理有关设计标准可作为依据,导致设计规模往往大于实际规模。
2.3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机制尚未完善,运营效率需要提高
由于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的主体和责任不明确、运行费用保障困难等因素,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理想。目前,乡镇污水处理厂由乡政府、水务站管理,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奖惩手段,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存在“半停半运转”、“全停不运转”的现象。同时,运行费用也没有统一规范的渠道,难以实现良性循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后交由村委会运行管理,一方面缺乏技术人员,运行管理不规范,另一方面缺乏运行资金,部分农民不愿意承担运行费用,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困难。
2.4 污水再生利用起步较晚,利用方式和方向急需明确
随着近年来水资源紧缺形势加剧,村镇地区也开始了污水再生利用,房山区部分村镇污水处理设施也对污水进行了深度处理,大部分用于农田灌溉、绿化及水环境建设,推动了村镇水资源节约利用。但由于起步较晚,对农村污水再生利用的方式和方向研究不够,配套设施建设还不完善,也未形成有效的污水再生利用激励机制,目前村镇地区污水再生利用效率仍然较低,通过循环利用节约水资源的巨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3 今后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3.1 思路
按照首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水源保护、污染物减排和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改善房山区村镇水环境质量、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出发点,以科学规划为支撑,遵循集约发展、统筹规划、统筹建设、统筹管理、统筹利用的原则,明确责任,完善政策,着力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切实提高房山村镇水污染治理水平,建立城市、乡镇、村庄三级治污体系,促进房山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新北京、新房山提供保障。
3.2 目标
到“十一五”末,全区村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0%,其中重要水源保护区村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村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
到 2020 年,全区村镇地区水环境污染得到基本控制,水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4 保障措施
4.1 管理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村镇污水治理工作。区政府是村镇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区政府行政考核与污水达标排放、节能减排挂钩,区县要与乡镇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层层落实,职责层层明确。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区各有关部门在同一个治污单元上既要各负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及污水处理收费价格监管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及奖励资金的安排及管理工作;水务部门负责污水治理业务指导、项目审查和行业监管工作;市政管委负责同一区域内垃圾处理;农业部门负责畜禽废水治理的指导、监管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督监测以及排污监管工作,确保达标排放。
4.2 政策保障
(1)建立村镇污水处理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村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1 a后,按照“谁征收、谁使用”的原则,村镇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单位可向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对象(包括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居民等)征收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水价的通知》(京发改〔2004〕1517 号),由区发改委、水务局、财政局确定执行,并在实施中逐步完善。征收的费用必须按时按量进入区县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补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本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资金缺口由市、区财政按比例予以补贴;水源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资金缺口由市财政予以补贴,其他区域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资金缺口由区财政予以补贴。
(2)完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激励机制。对于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好的,区财政可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达标的,水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减其奖励资金比例,环保部门责令其整改并予以相应处罚。逐步扩大污水处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社会和公众对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的作用。
(3)制定促进村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的相关政策。努力创造条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建设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给予优惠,对污水处理企业,给予适当的扶持,降低建设、生产和运营成本,推动污水处理产业化进程,促进投资与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进一步完善再生水利用扶持政策,鼓励使用再生水,市、区水务局通过监测其回用后减少的好水使用量进行补贴。
4.3 科技保障
(1)建立村镇污水治理“数字”管理系统。针对全区村镇地区108 个污水治理单元,建立村镇污水治理管理系统,实现现状查询统计、单元查询管理、设施运行动态监管等功能,提高村镇污水治理管理水平。
(2)完善技术标准和评估体系。完善村镇污水处理技术标准和评估体系,筛选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环境友好的工艺方案、处理路线,加强技术指导。研究村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的评价体系和方法。建立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环境绩效评价系统,加强环境监管力度。
(3)组织科学研究,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开展农村地区污水排放和处理工艺研究,制定村镇污水处理技术规范。针对村镇污水处理和再生回用中存在的关键技术难题,组织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提高房山村镇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水平。
作者简介:杨建忠(1955—),局长。
• 中国角型毛巾架行业运营态势与投资潜力研究报告(2018-2023)
• 中国直接挡轴市场深度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1-2023)
• 2018-2023年KTV专用触摸屏市场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 中国回流式高细度粉碎机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8-2023)
• 2018-2023年中国原色瓦楞纸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及发展策略预测报告
• 中国雪白深效精华液市场深度调研及战略研究报告(20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