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推动农村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跳出农村,从城镇化进程中去谋求农村发展之路。作为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城镇化将促进农村实现质的飞跃和发展,因而是农村发展的根本出路。中国的城镇化可以选择多元化的城镇化道路,其中主要包括通过新农村建设而推进的乡村生活方式———城市和乡村集镇化,以及通过制度创新而推进农村劳动力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多元城镇化将促进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农村发展提供动力。
[关键词] 多元城镇化;中国农村;发展道路
[基金项目]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中国的“三农”问题归根到底是农村发展问题,农村发展究竟何去何从,关系到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三农”问题,说到底就是要探索正确的发展道路。而要探索科学的农村发展道路,绝对不能把眼界仅局限在农村内部,而是需要从整个社会系统的大视角去把握,尤其是要把社会系统中农村和城镇两大部分结合起来考虑。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实际上是相互统一、相互作用的,如果我们跳不出城乡分割的二元视野,可能就难以探索出将农村引向正确的发展道路。或许,我们需要从城镇化这一社会发展趋势的角度去探索中国农村发展道路。那么,城镇化对农村发展究竟有何意义?又如何通过推进城镇化来促进农村发展呢?在中国推进多元化的城镇化对农村发展的意义以及何以走多元城镇化道路问题。本文旨在从理论和经验层面进行探讨。
一、城镇化对农村发展的促进作用
城镇化或城市化(urbanization)是指人们的职业向非农业转移、居住向城镇聚集、生活方式向现代城市模式转变的一种过程。城镇化过程通常与工业化相伴随,随着工商企业向一定地域上的集中,人口也就向该地域集中,进而形成了人口聚集的集镇和城市。
城市化的真实内涵并不是人口意义上的和地理意义上的居住集中化,而是代表着一种文明、文化的过渡与转型,即从农业、农村文明和文化向工业、城市文明和文化的转型;同时城市化也代表着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是社会结构转型的过程和结果。如果从城市化的视角来理解农村发展的含义,那么,农村发展的根本并不在农村,而是在乡城结构的变迁和发展之上。因而在推进农村发展的制度安排中,就需要将发展的阳光拓展到更为广阔的城镇化视野之中,通过城镇化道路来发展农村。
那么,城镇化道路对于农村发展来说究竟有哪些作用呢?关于这一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加以认识:
首先,从结构上看,城镇化过程将带动农村实现质的飞跃和发展。农村发展的意义不等于村庄面貌的改变,也不在于农村增加了几栋新楼房、修了几条新马路,或是农民的年收入多增了几百元,这些方面的发展只能说是量变,而不属于质变。只有在结构上出现质变,才可以说是真正的发展。否则就像黄宗智所说的“没有发展的增长”,或“过密型增长”。[1]增长仅仅是经济意义上的变迁,而非社会发展。农村社会的发展必须有结构上的、质的突破。结构上的发展是针对整个社会结构而言的,包括经济和产业结构、职业结构、城乡结构和文化结构,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就是经济结构从以农业为主向以第二和第三产业为主、从以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农业向以资本、技术和信息为依托的现代农业的转变,劳动力的职业结构、人们的文化观念结构也从以农业为主的结构类型向城市化类型方向转化。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将为劳动力创造更多的非农业就业机会,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向第二和第三产业转移,将使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得以提高。随着职业结构的变化、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乡村生活方式也将发生变迁,人们的文化观念和结构随之发生转变,由此将进一步推进农村文化和人力资本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其次,从功能意义上看,城市化道路是提升农村发展要素的根本途径。随着城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城市的资本、技术和信息将与农村的劳动力资源、土地资源以及其它自然资源得到更加充分、更加优化的配置,从而可使农业、农民和农村赖以发展的各种要素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
例如,从江浙沿海地区的农村发展模式来看,乡村工商业的兴起带动了小城镇的发展,小城镇的快速发展实际是城市化发展的一种方式。虽然江浙的乡村工业化和小城镇化发展模式在其它地区并不一定具有可复制性,但其发展经验揭示了城镇化是农村发展的重要方向和动力。城市化发展会带动乡村资源的重新配置和调整,在优化配置结构的过程中实现了效率的提高,因而得以升值。农村资源的升值意味着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的扩大,从而对收入增长起着促进作用,同时也为乡村居民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
再次,从人的发展角度看,城市化道路将促进农村居民走向新的发展平台。农村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发展,只有当农村人在经济、社会与文化上得以转型和发展的时候,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乡村社会发展。
就目前中国农村发展现状而言,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和发展是一个关键问题。怎么样让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顺利地从农业中转移出去,按照农业经济学家约翰逊的观点,至少还需要转移2/3 的农业劳动力,保留1 亿左右的农业劳动力。[2]要将几亿农业劳动力转移出去,仅仅依靠农村或仅仅依靠现有的城市显然都是不现实的,那么就必须靠不断提高城镇化的水平。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发展不可能在静态结构中完成,而是要在农村向城市化方向发展过程中去逐步实现。一方面,现有的城市难以一次性容纳过多的农村劳动力,另一方面,大量农村劳动力也难以在短期内直接从农村移入城市。因此,只能在城市化过程中逐步消化农业中富余的劳动力。城市化过程属于一种动态的结构变迁过程,既包括现有城市的不断扩展,也包括农村社会向城镇社会的转变,以及城市与农村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在城市和乡村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城市化过程中,会形成巨大的发展动力和发展空间,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人的发展提供平台或机会。
城镇化的真正意义并非为农村人口转为城市人口,亦非为农村人进城,而是一种结构变迁或转型过程。也就是农村人口在人力资本不断提高的前提下,改造传统农业和乡村社会结构,实现向现代结构的转型。所以,城镇化发展战略其实就是调整结构的战略,即通过调整城乡结构、产业结构来促进农村和城市的共同发展。
最后,从文化发展的角度看,城市化将对农村文化及社会生活方式的变迁起重要推动作用。农村发展不仅仅是经济的、社会的发展,而且也包括文化的、观念的以及人们生活方式的变迁与发展。农村生活方式及文化观念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农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既是农村发展的重要成果,而且也是农村发展的潜在动力。随着农村文化观念及生活方式向城市化的演变,它也将改变着人们的行动结构,进而对社会系统的变迁和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总之,城镇化是农村发展所不能回避的一个基本问题,如果忽视城镇化,那么就不能真正把握农村发展的方向。没有朝着正确方向努力,就可能要走很多弯路。所以,在农村发展方面,不能用静止的眼光来看农村与城市的关系,也不能以二元对立的态度去对待农村和城市的发展,而是要把农村发展与城镇化发展作为一种联动和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在城乡互动和相互统一之中去实现农村的发展。
二、多元的城镇化道路
在将城镇化道路与中国农村发展联系起来时,人们似乎会有这样一种担忧:让七八亿农村人口进城不会造成城市人口爆炸吗?如果这样,又会造成新的“城市病”吗?其实,这种担忧并无科学依据,因为这其中包含一种用静止观念去片面理解城镇化道路。
首先,城市化不等于人口的迁移和流动,城市化的实质或核心是结构的转型,也就是职业结构、社会结构、文化观念结构和生活方式结构的转变。农村发展中城市化过程并不等同于农村人口涌向城市,或是简单将农村从形式上或行政编制上改为城镇,而是要促进农村和城市社会的更高效率的互动,以促进社会高效、快速发展,不断提高社会总体城市化水平和程度。
其次,城镇化的道路是多元的,而非仅有人口进城单一路径。不同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背景条件,走不同的发展路径,如乡村转变为城市或建设新农村等多元路径,最终实现城市化的发展目标。从历史经验来看,各国农村发展和城市化道路都是不一样的。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历史文化传统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都存在较大的差别,各地区农村都可以借鉴已有的多元城市化模式,并结合自己现实情况,逐步探索各自的城市化发展之路。
如果从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来划分,中国农村地区可以分成九个区域:东北地区、西北地区、华北地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南沿海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在这九个区位中,各自都有自己的特色和基础,每个区位都可以根据自己条件探索出自己的城市化道路。例如,东北地区有着雄厚的工业基础和肥沃广袤的耕地,农村城市化道路需要充分发挥良好的工业和农业基础条件,通过发展现代农场农业、拓展工农业市场的途径,进一步提高工农业效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来实现农村和农业的现代转型。
华北地区具有悠久农业传统,土地广阔、交通便利、人口集中,华北地区农业发展的基础地位尤为重要,在保障粮食安全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华北地区农村发展和城市化道路可以依托自身的历史传统和地理条件,在农业和农村中充分引入现代资源要素,走出乡村城市化的道路,这一发展模式需要更加注重农村的社会发展内涵,即实现农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
东部地区的工业发展较快,城市化水平相对较高,东部地区农村发展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改革,充分利用工业快速发展对劳动力大量需求的契机,积极推进人口及劳动力的城市化和乡村社会的城市化,避免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分离。东部地区实际已具备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的城市化条件,而关键的障碍就在于制度安排。因此,必须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和户籍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的城市化。
东南沿海地区人多地少,工商业发展迅速,尤其是乡镇中小企业异军突起,为农业劳动转移提供了大量机会。自20 世纪80 年代中期以来,东南沿海地区农村已经得到较快发展,小城镇迅速崛起。他们已经走出了费孝通所总结的“离土不离乡”的“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3]所谓离土不离乡,就是乡村人口并不走向城市,但可以向农业外转移,乡村通过大力发展小城镇来拓展非农业和乡村市场,从而实现乡村的小城镇化。
华南地区与东部地区有着相似的条件和发展水平,农村发展的城市道路可以与东部地区相似,在快速工业化的过程中,调整制度安排,加速农村城市化,提高城市化的广度和深度。
在中部地区,农业生产在地方经济中仍占重要地位。中部地区的人口密度相对较大,人均耕地面积不及华北和东北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相对充裕。工商业发展相对于东部、东南沿海及华南地区较为滞后。中部地区的农村城市化需要走中间道路,一方面通过新农村建设来促进乡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另一方面,需要发挥中等城市的中心作用,通过中心城市的发展,推动中心城市网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使农村和城市得到共同发展和相互促进。
西北地区和西南地区虽然存在区域差异,但农村发展的基础条件和环境有相似之处。一是自然资源丰富,二是地处边境地带,三是民族聚居,四是有特色农业和产业。所以,西南和西北地区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地理位置和独特的资源条件,以及人文历史传统,探索一条在边境贸易、特色产品市场和旅游业基础上的农村城镇化道路。也就是通过农村中心市场及贸易网络的发展,以及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让人口向中心城镇集中,实现农村的集镇化。
西部地区农村大多地处高原山区,农业生产条件较差,生产力水平和农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促进西部农村地区的发展,仅靠其内部的力量显然不够。在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利用国家开发机会,加大西部农村人口的人力资本投资,使西部人口得以向外发展或实现城市化。另一方面,西部农村发展还需要依托政策扶持,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移民化战略,逐步实现农村人口的转移和小城镇化。例如,在一些高原山区,国家可以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退耕还林等政策措施,有效地推进农村承包地的流转和移民安置,大力扶持西部小城镇或中心集镇的建设,实现资源、人口和社会结构的重新整合。
区域差异虽是农村发展路径选择所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但也非唯一因素,而且相同区域类型中,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也有差别。所以,各地农村在探寻自己的城市化发展道路时,需要综合自然、经济、历史和社会的各方面因素及特点,同时还需要在此基础上推进制度创新,这样,就可能产生出各种各样的、能有效推动农村发展的城市化路径。
三、乡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道路
乡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是指在乡村人口居住和生活空间结构不改变的情况下,实现生活方式向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转变。生活方式的变迁实际为城市化的精神实质,并非只有人口都集中在城市才为城市化,当人们的文化观念、生活方式走向现代化时,实际上也能实现城市化。走乡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道路对乡村人口众多的中国来说,可能是一条既经济又有效的发展路径。一方面,乡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从实质上解决了乡村人与社会的发展问题,即实现了乡村社会现代化和城市化;另一方面,乡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模式不需要人口在地理和空间位置上进行大幅度移动,这在较大程度上缓解大量人口迁移给发展带来的压力,从而大大降低发展的成本。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可以把促进乡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作为城镇化的道路之一。乡村社会生活方式的城市化发展模式较为适合农业相对发达、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平原地区。这些地区既需要承担起维持农业基础地位的任务,同时也需要在此基础上追求社会生活的新发展,推进生活方式的城市化能够满足人们这两个方面的要求,因而它可能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典型模式。
目前,在合适的地区推进乡村社会生活方式的城市化进程,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公共品的投入和公共设施建设问题。公共投入少,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差,不仅制约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且还直接影响着乡村社会生活质量。实现乡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和城市化,必须改变现有乡村公共设施状况,为乡村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奠定物质条件。
二是农村文化教育发展问题。农村居民受教育水平偏低是制约生活方式城市化的一个关键因素,因为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影响到人们的观念及行为结构。没有接受包含现代精神的文化教育,人们的观念是不可能向现代化转变的。没有接受现代知识和技术教育,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不会向现代转型。
当前乡村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要改变这一现状,可能需要在农村发展多元化、多层次的教育。国家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文化教育事业的投入,在农村建设起较为完善的文化教育体系。即在普及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普及高级中等教育,其中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拓展成人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坚持在农村开展扫盲运动,不断降低农村成人文盲率。
三是乡村社会的公共管理问题。城市化的生活方式包含了一套系统的公共与社会管理体系。通过该系统,个人组成了有序的市民社会。而相对市民社会的治理机制,传统乡村社会主要依靠人们相互熟悉的社会关系,形成彼此认同的道德规范、习俗规则,并在此基础上构成乡土社会的秩序。
目前,各地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战略时,需要重点在这三个方面加强建设,为促进乡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尽可能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四、乡村集镇化道路
乡村集镇化是当前农村社会发展中的一种现象,这一现象也代表了乡村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或发展模式。
自农村改革以来,一些地区的农民通过非农业生产经营,如外出从事工商业或服务业等,农业外的生产经营使得农户收入水平大大提高,较多农户的储蓄大大增多。在此情况下,不少富裕起来的农户开始在集镇附近购买房屋和商铺。集镇房地产市场活跃起来后,推动了集镇的快速扩展,于是乡村人口开始向集镇集中。此外,在乡镇企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小城镇和小集镇也大量兴起,为乡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创造了条件。因此,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也可通过小城镇建设来推进乡村城镇化,即走乡村社会的集镇化道路。
结合新农村建设,走乡村集镇化的城镇化道路符合较多地区的实际需要,且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在推进乡村集镇化的过程中,关键是要把握和解决这样几个关系问题:
第一,农村建设与集镇或小城镇建设的关系问题。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和投入计划,必须从农村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把握各地农村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如果将一个地区农村发展或城市化目标定位为集镇化,那么,就需要把集镇或小城镇建设放在首位,通过集镇建设和乡村市场中心的建设,来带动农村建设和发展。或者是,农村建设要围绕集镇中心而展开,使乡村经济和社会生活向中心集镇集中。
第二,基础设施建设与制度建设的关系问题。小城镇和集镇的发展离不开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但与此同时,集镇建设和拓展也需要相应的制度建设。因为,集镇的建设和发展将带来乡村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开发和利用,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来规范、引导和制约,新的配置并不一定带来效率的提高,反而可能潜伏新的问题。因此,集镇建设和发展并须与系统的、合理的制度建设相配合,确保乡村集镇化道路朝着合理目标发展。
第三,内生型建设与外推型建设的关系问题。小城镇和集镇的建设和发展在有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可能是内生的、自发形成的,随着收入和积蓄水平的提高,农民向外发展的动机和愿望加强,但他们积蓄的资本又不足以支持他们到城市投入,所以较多的人会选择在家乡附近的小城镇或集镇购房,并转变家户的经济模式。这样,乡村中的集镇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乡村人口,集镇建设也得以加速,这种集镇建设主要依靠乡村社会内部自身力量而扩展的,属内生型建设。在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较低,多数居民勉强能维持基本生活,家庭积蓄较少,因而不可能向外投资和发展。为了改变那些贫困地区农村的生活条件,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的,而且为了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和利用效率,方便落后地区农民的生活,建设集镇使农村人口从分散走向集中就显得意义重大,在此情况下,就需要依靠农村之外的力量来推动这些地区的集镇建设,其中政府的公共财政是主要力量,同时政府也可通过优惠政策激励其它社会力量参与落后地区的集镇建设,如土地使用税及工商税优惠政策等。此外,还需要通过扶贫政策和移民政策来推动贫困农民向集镇的转移。
第四,产业发展与集镇建设的关系问题。乡村集镇化实际属于乡村城市化的一个阶段或一种方式,在集镇化过程中,不仅要让部分乡村人口向城镇聚集,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实现职业的转变,即从农业向非农业的转变。因此,集镇建设和发展必须与相应的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让聚居在集镇的乡村人口和劳动力有相对充足的非农业就业机会。如果仅仅注重于扩大集镇范围,而缺少足够的非农产业,将可能出现集镇劳动力的过剩,同时又影响了农业生产力,这对农村发展和城市化可能造成负面效应。所以,在集镇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既要设计合理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同时也要采取积极措施推进非农产业的发展。
就中国农村城市化道路而言,乡村集镇化的发展模式有着广泛的适应性,符合很多地区的农村发展需要。在经济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小城镇和集镇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而且在乡村工业化的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发展。如果再结合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在制度建设和公共建设方面使小城镇和集镇发展得以升级,就会促进乡村城市化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即便在西部贫困落后地区,要提高农村发展水平,走乡村集镇化的道路也是一条节约之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充分整合西部大开发战略资源,结合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以及生态环境建设,以国家的建设力量为主导,采取灵活、有效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安排,积极推进西部地区的集镇建设,促进人口向小城镇集中,不仅可以提高乡村居民的生活水平,而且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西部农村发展问题。
中国的农村地区虽然幅员辽阔,地域差异较大,但从发展趋势角度来看,不断提高城市化和现代化程度是共同的目标。而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乡村集镇化道路可能具有尤为广泛的普适性,只不过实现乡村集镇化的方式方法可以因地制宜,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在其中的不同作用,形成自身的集镇化发展模式。
五、城乡一体化道路
城乡一体化道路是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体制保障。所谓城乡一体化,主要针对中国城乡二元体制而言,就是要在体制上将城市与乡村两大系统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及行政上统一起来而不是区分和对立起来。某种意义上说,城乡二元体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生产发展了,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但城乡之间的差距却在不断拉大,2007 年城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3.33倍。[4]中国农村发展相对滞后程度的提高,实际是长期
以来工业和城市的发展与城市化道路相分离的结果,也就是说,工业发展了、城市发展了,但周边的农村和农村居民并没有随之而得到发展;大量农民进厂了,但他们却始终没有“进城”(指城市化)。出现农民进厂而不能“进城”的悖论,正是城乡二元体制作用的结果。
农村社会之所以在城市快速繁荣和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二元体制在其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首先,农村居民没有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待遇,公共财政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和福利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形成鲜明的差别,农村远远少于城市。其次,城市的发展对农村居民发展的排斥。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就业机会基本排斥农村户口。而现在,旧体制依然具有排斥农村居民的惯性作用,尽管农村居民可以向城市流动,到城市经营、生活,但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仍在体制之外,即属外来人口或流动人口。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国家的公共投入主要集中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上,而在农村建设和农村发展上投入较少。农村发展之所以现在显得如此突出,城乡差别问题为何越来越大,体制上的弊端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反思。所以,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道路其实是相对于旧体制而进行的体制改革和创新之路,也是为中国城镇化和农村发展创造制度环境。
城乡一体化道路作为城镇化的重要路径,在具体实践中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去逐步推进:第一,逐步消除城乡体制壁垒,促进城乡转移的劳动力融入城镇社会,提高城镇化的速率。目前,已有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业转移,但由于体制原因使得他们难以城镇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他们的进一步发展,乃至制约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如果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上推进制度创新,将会有助于两亿左右的农村打工者逐步实现城镇化。第二,在现有市管县的行政体系中,进一步发挥地级市的中心作用,改革城市的财政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建立中心城市统一的财政体制和管理体制,中心城市对辖区的基本公共物品供给实行统一的财政支出,以寻求城乡之间的公共物品供给的均衡。尤其在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设施、基础设施、养老院等社会福利设施、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力争公共财政投入的均衡。第三,把农村城镇化纳入到中心城市统一的规划、建设和发展之中,逐步建立起以中心城市为中心的城镇带或城镇网络。在城市区位重新调整和布局规划中,通过工业区、城镇以及环境等开发工程的建设,实现农村人口和劳动力有序地向城镇转移,并逐步提高乡村的城镇化水平。
六、结语
中国的“三农”问题实质上是农村发展问题,只要农村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三农”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但是,农村发展不光是指农村内部的发展,而且还包含城镇化所带动的农村发展。因此,探索农村发展道路,不能将视野局限在农村内部,而是要将发展视野拓展到整个社会系统之中,尤其是城镇化的视野。要推动农村发展,就必须跳出农村,从城镇化过程中探寻发展道路。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城镇化代表了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正是通过城镇化的过程,社会结构得以从传统向现代转型。改造传统农业、促进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城镇化道路既是方向也是动力。中国在推进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由于特定历史条件的限制,选择了偏重工业化而抑制城市化的发展路径,也就是注重经济现代化而暂缓社会现代化的策略。如今,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社会发展的不协调性突出,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城市的快速繁荣而农村和农民发展依然滞后,从而带来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的社会问题。因此,城镇化的意义不仅在于通过城镇的发展来推动农村发展,而且还在于通过城镇化来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
城镇化道路并非只是人口城市化这一简单模式,人口向城市的集中不过是城镇化的形式表现,而城镇化过程则包含多种途径和多种模式。就中国国情而言,要在一个人口规模庞大且仍在增长的国家实现城镇化,确实面临诸多严峻挑战。但是,如果各地因地制宜,选择多元化的城镇化路径,也将达到城镇化的实际目标。多元城镇化路径主要包括乡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乡村的集镇化、农村劳动力的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等。不同地区一方面可以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和乡村集镇化建设,另一方面还需要从体制创新方面促进农村劳动力顺利融入城市社会,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改革进程。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三农”问题及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也将渐渐得到缓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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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约翰逊.经济发展中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M].林毅夫,赵耀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费孝通.从实求知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4]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8[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
陆益龙: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博士后,北京1 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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