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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将如何改变生活方式?(图)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03/2010 11:23:19   来源:新华网综合   作者:鲁宁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财政部昨天印发通知,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从6月1日起施行,征税方式由过去的象征性从量(开采量)计征改为有一定“刚度”的从价(市场均价)计征,税率为油、气销售额的5%。

  新疆原油、天然气开采量都很大,仅原油一项,按新疆去年的原油产量作为征税基数,税改后每年可为新疆新增40亿至50亿元的地方财政收入。

  资源税改曾经喊了许多年,年年都喊“狼”来了,但年年“狼”都没有来,导致国内企业界对资源税改的危机感日渐销蚀。至于国内民众,绝大多数人对资源税改抱着事不关己的心态,迄今对资源税仍持“零认知”者也不在少数。

  实际上,资源税改不但关联国内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本,也关乎百姓居家过日子的生活总成本,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以新疆原油为例,资源税从量计征时,一年的税额大抵是十来个亿,今次改为从价计征后,税额立即突破60亿元。开采环节的税收成本增加意味着原油销售价会相应上涨。继而,成品油批发价和零售价均会跟随上涨。紧随而至,用油企业的生产成本随之提高,反映到产品销售环节,从机器设备到日常生活用品,都可能形成涨价的连锁反应。羊毛只能出在羊身上,最后皆须由消费者为涨价买单。

  资源税对生产活动的影响是全面的,但对不同生产企业的影响程度是有差别的。对于百姓来说则有所不同——鉴于社会的全部生产活动是全部社会活动的物质基础,因而,不同门类的生产活动成本的上升,最终都会反映为百姓过日子的成本上升。举个例子,资源税改由从价计征后,开私家车出行的市民可能会因油价上涨而增加买油支出,坐公交出行的人也有可能因此而直接面临票价提高的压力,即便政府增大“油补”支出确保车票不涨,因油补增加所造成的财政支出同样须以减缩其他公共支出(减少其他公共福利供给)来弥补。

  对不可再生资源征收资源税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发达国家,其课税对象涵盖全部自然资源,包括矿产、森林、草原、土地、水资源等等。国内目前征收资源税的课目只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矿。征缴则普遍采取从量计征,其象征意义大于节约资源的实际意义。本次新疆实行从价计征试点,其征税对象也只限于原油和天然气。

  资源税关乎可持续发展,而国内的资源税改的推进却相当谨慎,长期议而难决,其背后的原因就在于,此项税改可能放大通胀压力。

  但必须看到的是,若把握得当,资源税改可能造成的“短痛”将有可能换来可持续发展的一片蓝天。它作为市场调控杠杆之一,既可促使企业通过提高产品档次、改变生产方式来实现节能减排,又可促使人们改变自身的生活方式,养成“低碳生活”的好习惯。受资源税的拉动,百姓的日常生活所需中,不仅水、电、煤、气价格会上涨,小到用一包纸巾,也将会感受涨价的滋味,于是,多数百姓会因生活成本的不断蹿升而逐步养成节约意识,直至改变已形成多年的生活习惯。当大多数家庭都不同程度地“改”起来,眼下整个世界所倡导的“绿色”、“低碳”愿景,就会渐渐成为我们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的“变化”。

  以新疆为起点,或迟或早,资源税改终将在更广泛的范围铺开,征税范围也将逐步扩大。因此,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也当从现在起相应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