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能源>  正文

上海针对能耗超标企业用电实行惩罚性价格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31/2010 09:05:4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王薇
上海市政府28日宣布,自6月1日起,上海电价目录表中离子膜烧碱等三类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每年取消0.05元/千瓦时优惠。

  据介绍,上海市将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8个高耗能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并将限制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05元提高到0.15元,淘汰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20元提高到0.40元,分两年逐步到位。

  此外,上海还对制革、印染、规划保留的工业园区之外的零星化工生产企业和危化生产企业,以及外环线以内的电镀、热处理、锻造、铸造,比照限制类电价加价标准和操作办法执行。对能源消耗超过已有国家和本市地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

  据介绍,上海已完成“十一五”GDP能耗下降总目标的84.14%,为确保今年实现目标,上海要求年用能超过5万吨的用能大户下达总量控制目标,特别是对外交通运输、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橡胶、建材等五大高载能行业用能总量增长不得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