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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监局局长:5年内实现井下避险系统全覆盖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27/2010 12:46:21   来源:中国能源报

  “不仅是全面推广,而且要全面覆盖。5年内,全国所有煤矿都必须建立以救生舱为代表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5月18日,在全国煤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现场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对表示。

  全面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5月18日至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在山西省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召开全国煤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现场会。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在会上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对煤矿安全生产高度重视,2008年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对借鉴南非煤矿安全管理经验、推广应用井下救生舱等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经过近两年的探索,救生舱等紧急避险设施的研制取得了重大进展。一定要推进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这次会议是建国以来,就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召开的首次现场会,意义重大。”赵铁锤要求用好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全面推广人员定位,不断提高通信、压风、供水系统的可靠性,建立健全应急避险设施,到2015年全国所有煤矿都必须建立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达到“设施完备、系统可靠、管理到位、运转有序”的要求。

  反思最近发生的几次矿难事故,赵铁锤特别强调了人员定位和通信联络系统的重要性。据他回忆,王家岭“3·28”透水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曾在事故现场询问,为何井下通信联络系统遭到破坏。通信联络和人员定位系统的缺失给抢险救援造成巨大困难,特别是使被困人员的核实工作陷入被动。对此,赵铁锤要求,2010年年底前所有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建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其余煤矿必须在2011年年底之前全面建立;同时,2010年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所有矿井通信系统的完善工作。

  高起点研发 高速度推进

  据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安标中心)研究员杨大明介绍,建立井下避难所是各主要采煤国的通行做法,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客观需求。其主要功能包括:井下发生突出、火灾、瓦斯煤尘爆炸、水害等灾变事故后,在逃生路径被阻和逃生不能的情况下,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密闭空间,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能为遇险人员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基本生存条件;通讯、环境监测设备能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自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将救生舱研究列入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以来,救生舱等紧急避险设施的研制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全国有超过15家企业从事相关产品研发,其中北科大(重生科技)、煤科总院(上海鹏燕)、煤科总院沈阳院(澳大利亚MineARC)研制的救生舱已通过专家鉴定,北科大救生舱已按新产品取得安全标志。

  杨大明认为,我国救生舱的研发具备较高起点。研发机构在充分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将潜艇、船舶、高楼逃生等领域的一些高新技术用于井下避难所研发。但与此同时,杨大明指出,救生舱等避难所是生命工程,要求高技术含量和高可靠性。相关技术装备的引进和相关领域技术的采用应根据中国煤矿的特点,在设备研发过程中要经过大量试验,也需通过实践不断优化调整,以最大程度保证避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建议作为矿井准入硬性条件

  在应用实践上,同煤集团塔山矿和潞安集团常村矿已先行一步。塔山矿引进了美国凯泰救生舱有限公司LS4042-35型救生舱。潞安集团在主力矿井常村煤矿井下首先布置应用“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创建了国内首个煤矿安全避险系统示范矿。

  2010年5月15日凌晨1点到早上9点,常村煤矿在井下N3采区永久避难硐室内组织进行了国内首次井下避险设施验证试验。43名矿工在永久避难硐室内靠硐室的维生保障系统安全舒适地度过了8个小时。试验获得的各项数据表明,井下避难峒室完全具有灾变条件下的避险保障能力。

  潞安集团副总经理刘仁生指出,矿井新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是一次投入、长期受益的工程。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具有重复使用的功能,避难硐室的内部设施设备也可重复使用,可以随时移动配置于新的避难硐室内。据测算,建设新型安全避险系统,吨煤只需分摊成本3-5元,5-10年即可全部完成安全避险系统的建设。刘仁生建议纠正对系统建设存在的投资大、花钱多、成本高的错误思想,站在为矿工生命负责的高度,把系统建设作为矿井生产的前提条件。

  就避险系统的应用推广问题,刘仁生认为,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应着手开展系统的相关立法工作,把矿井应急救援系统是否健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完备有效作为矿井建设准入的硬性条件。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矿井数量众多,井下生产作业条件千差万别,推进煤矿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可以采取由点到面、逐步推开的方式。先选择生产条件、经济实力、人员素质相对比较好的矿井进行试点,试点矿井可以依据自身实际,探索适应自身类型矿井的煤矿安全避险系统建设的经验和思路。待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再逐步扩大试点面,并最终实现在全国同类矿井的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