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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新疆先行:油气从价计征5%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21/2010 08:46:4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
本周,备受瞩目的中央新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为期3天的会议为新疆今后若干年的发展定调。据悉,资源税费改革确定将率先在新疆进行,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5月20日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中央支持新疆发展的措施,涉及加大民生投入和基础建设投入、税收减免和改革、设立开发特区等多个方面。其中,石油资源税将按照5%的统一税率从价计征;天然气也将按5%的比例,与石油同样采取从价计征的模式。包括镍、铝、铀、铜在内的有色金属将继续采取从量计征的模式征收。

国内著名能源专家林伯强昨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资源税改很可能还会选择内地一两个城市进行试点。

另据了解,此次有关煤炭资源税费改革的意见并未得到批复。

从量计征已落后于市场

长期研究新疆经济的东西部经济研究院院长唐立久介绍,新疆是中国重要的石化基地和能源生产基地。

公开资料也显示,2008年新疆地区的原油产量为2700万吨,天然气产量为230亿方,目前是中国最大的油气产区。

此前,新疆财政一直按计量标准来征收石油资源税费。记者查询发现,多年来,石油税征收标准由每吨12元至24元缓慢提升,但远落后于国际油价上涨的步伐。随着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日渐与国际接轨,差距更加明显。

唐立久也认为,以往按产量计征税费的方式,早已不适应日渐与国际接轨的我国能源市场。各类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十几年来翻了数十番,作为能源丰富地区,新疆地方财政仍然主要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