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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儿童服装须加检“耐唾液”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4月11日

  从8月1日起,婴幼儿纺织产品的适用范围由原先的0-24个月调整为0-36个月,而且还要加检“耐唾液”。记者昨日在沙溪理工学校举行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培训班上获悉,这一变化意味着有一大批原本只需满足B类要求的婴幼儿产品在新标准实施后必须满足A 类要求。这也提醒市民,以后买婴幼儿服装就要看“染色牢度”了。

  目前正在使用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2003年版本,而GB18401的修订版已于 2011 年 1 月 14 日发布, 新标准号为GB18401—2010,自2011年8月1 日起开始实施。据悉,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发布实施将对服装、纺织产品的生产、销售产生重大影响。

  “以前婴幼儿服装的定义是2岁,现在要改成3岁,而且还要看是否变色、沾色。”该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纺织科学院副主任计伟透露,与2003版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有以下修改:适用范围,除保留原有的服装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外,新增了家用纺织产品;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从10类增加至13类,新增箱包、背提包、鞋、伞和地毯;禁用偶氮染料新增了“4-氨基偶氮苯”,达到24种;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PH 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验的取样要求;将直接接触皮肤纺织产品PH 值的范围从4.0—7.5修改为4.0—8.5;关于染色牢度检测,规定了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

  为帮助中山企业尽早掌握新标准的修订内容,更好指导生产,中山休闲服装工程研究开发中心与该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纺织科学院合作,请主要起草人对企业主进行全程免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