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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毛针织品产品标准的比较与修订建议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3月25日

  针织物是指由纱线编织成圈而形成的织物,主要分为经编针织物和纬编针织物两大类。经编针织物常用做内衣面料,纬编针织物用于毛衫和袜子等,手工编织也属于纬编。针织品中纬编针织物所占比重最大。所谓含毛针织品是指纱线中含有羊毛、兔毛、驼毛、羊绒、驼绒、牦牛绒等天然动物毛(绒)的针织品。

  目前,现行有效的与含毛针织品相关的产品标准主要有FZ/T 73005–2002《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FZ/T 73009-2009《羊绒针织品》、FZ/T 73014-1999《粗梳牦牛绒针织品》、FZ/T 73018-2002《毛针织品》、FZ/T 73034-2009《半精纺毛针织品》。尽管上述产品标准发布实施的时间不同,但就标准内容而言,存在差异性的同时,也有更多共性要求值得关注。本文就五个产品标准的内容进行了比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修订建议。

  1 标准的比较

  1.1 范围

  范围的内容分为两个方面,即界定标准化对象和涉及的各个方面的内容,给出标准中规定的适用界限。五个含毛针织品产品标准界定的标准化对象差别不大,主要体现在“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和“复验规则”三个方面。其中,仅FZ/T 73034-2009《半精纺毛针织品》给出了“术语和定义”及“复验规则”。在FZ/T 73018-2002《毛针织品》和FZ/T 73034-2009《半精纺毛针织品》两个标准中明确了产品“分类”,但却有所不同,前者比后者多细化分出了内衣类和袜子类,而且由于FZ/T 73005-2002《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中“包装标志”引用FZ/T 73018-2002《毛针织品》的要求,所以两者关于产品分类的规定相当于一样;此外,除FZ/T 73014-1999《粗梳牦牛绒针织品》外的其他标准虽然没有明确产品“分类”,但在规格尺寸或标志检验中都按照类别做了区别要求。关于适用界限的比较详见表1。

表1 各标准适用界限的比较

  标准名称

  适用界限

  FZ/T73005-2002《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

  适用于鉴定含毛30%以下的低含毛混纺针织品以及非毛纯纺或混纺的仿毛针织品的品质。

  FZ/T 73009-2009《羊绒针织品》

  适用于鉴定精、粗梳纯羊绒针织品和含羊绒30%及以上的羊绒混纺针织品的品质。

  FZ/T 73014-1999《粗梳牦牛绒针织品》

  适用于鉴定粗梳牦牛绒针织品和含牦牛绒30%及以上的牦牛绒混纺织制品的品质。

  FZ/T73018-2002 《毛针织品》

  适用于鉴定精、粗梳纯羊毛针织品和含毛30%及以上的毛混纺针织品的品质。

  FZ/T 73034-2009《半精纺毛针织品》

  适用于鉴定羊毛、羊绒纯纺,及与棉、丝、麻等天然纤维或化学纤维混纺的半精纺毛针织品的品质。

  1.2 技术要求

  1.2.1 安全性要求

  由于FZ/T 73014-1999《粗梳牦牛绒针织品》发布的时间较早,没有提出安全性要求,其它四个产品标准都对产品的安全性提出了要求。

  1.2.2分等规定

  五个产品标准划分质量等级的规定不同。FZ/T 73005-2002《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将产品分为一等品、二等品和等外品;FZ/T 73014-1999《粗梳牦牛绒针织品》将产品分为优、一、二、三等和等外品;FZ/T 73009-2009《羊绒针织品》、FZ/T 73018-2002 《毛针织品》和FZ/T 73034-2009《半精纺毛针织品》三个产品标准则将产品划分为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和等外品。

  1.2.3内在质量要求

  FZ/T 73014-1999《粗梳牦牛绒针织品》评定产品的等级要通过物理指标、染色牢度和外观质量综合判定;其他四个产品标准则分别设立了内在质量的评等和外观实物质量的评等,而且产品内在质量的评等由物理指标和染色牢度两方面的综合评等来判定。

  纤维含量允许偏差:FZ/T 73009-2009《羊绒针织品》和FZ/T 73034-2009《半精纺毛针织品》要求按FZ/T01053标准执行;FZ/T 73005-2002《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FZ/T 73014-1999《粗梳牦牛绒针织品》和FZ/T 73018-2002《毛针织品》则各自做了相关规定。

  顶破强力:FZ/T 73005-2002《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对顶破强力没有做出要求;其他四个标准都对顶破强力提出具体要求,但要求的技术参数不同。FZ/T 73014-1999《粗梳牦牛绒针织品》和FZ/T 73034-2009《半精纺毛针织品》要求顶破强力不低于225 kPa;FZ/T 73009-2009《羊绒针织品》要求精梳产品顶破强力不低于196 kPa、粗梳产品顶破强力不低于225 kPa;FZ/T 73018-2002 《毛针织品》要求精梳产品顶破强力不低于323 kPa、粗梳产品顶破强力不低于225 kPa;FZ/T 73018-2002 《毛针织品》和FZ/T 73034-2009《半精纺毛针织品》要求只考核平针产品,背心及小件服饰类不考核。

  编织密度系数:FZ/T 73005-2002《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对编织密度系数没有做出要求;其他四个标准都要求考核粗梳/半精纺平针织物的编织密度系数,且不低于1.0 mm tex。

  起球:五个产品标准按质量等级的不同都分别对起球做出要求,并且要求的技术参数大致相同。

  成品重量偏差率:五个产品标准都要求按供需双方合同约定进行评判。

  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FZ/T 73009-2009《羊绒针织品》和FZ/T 73034-2009《半精纺毛针织品》均考核该项指标;FZ/T 73018-2002 《毛针织品》仅对粗梳产品进行考核;FZ/T 73005-2002《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没有考核要求。FZ/T 73014-1999《粗梳牦牛绒针织品》考核了含油脂率指标。

  染色牢度评等要求:由于产品等级划分不同,五个产品标准对染色牢度评等要求的技术参数略有不同,涉及项目详见表2。

表2 染色牢度评等涉及的项目

  项目

  FZ/T73005–2002《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

  FZ/T 73009–2009《羊绒针织品》

  FZ/T 73014–1999《粗梳牦牛绒针织品》

  FZ/T73018–2002 《毛针织品》

  FZ/T 73034–2009《半精纺毛针织品》

耐光色牢度

内衣类产品为参考指标

内衣类产品为参考指标

耐洗色牢度

干洗类产品不考核

干洗类产品不考核

干洗类产品不考核

耐汗渍色牢度

只检测碱性汗液

包括酸、碱汗液

只检测碱性汗液

只检测碱性汗液

包括酸、碱汗液

耐水色牢度

耐摩擦色牢度

干洗类产品不考核耐湿摩擦色牢度

干洗类产品不考核耐湿摩擦色牢度

干洗类产品不考核耐湿摩擦色牢度

耐干洗色牢度

  注:划“√”代表考核该项指标。

  其他要求:FZ/T 73009-2009《羊绒针织品》对纯羊绒产品考核羊绒纤维平均细度。五个产品标准都对松弛尺寸变化率从长度、宽度等方面作了不同要求,除FZ/T 73014-1999《粗梳牦牛绒针织品》外均要求只考核平针织物。FZ/T 73018-2002《毛针织品》和FZ/T 73034-2009《半精纺毛针织品》对小心手洗类、机洗类产品均考核毡化尺寸变化率、总尺寸变化率两项指标。

  1.2.3外观质量要求

  FZ/T 73014-1999《粗梳牦牛绒针织品》在外观质量评等时引用了废止的标准,但是从标准修订的发展情况看,可以依据FZ/T 73018-2002 《毛针织品》评定外观质量。五个产品标准中,FZ/T 73009-2009《羊绒针织品》对“主要规格尺寸允许偏差”的规定与其他标准不同,FZ/T 73009-2009《羊绒针织品》和FZ/T 73034-2009《半精纺毛针织品》依据封样判定外观疵点,其他产品标准则依据标样判定,除此以外的其他判定外观质量的规则和方法基本一致。

  2 修订建议

  2.1 从标准适用界限来看,五个产品标准都是以产品中含有动物纤维含量作为界定依据的。考虑到现行的FZ/T 0105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的规定,建议将界定所依据的30%修改为区间范围,如(30±5)%或其他适合的区间值。

  2.2 FZ/T 73014-1999《粗梳牦牛绒针织品》引用了已废止的标准,另外考虑到该标准内容与其他相关同类产品标准的相似性,建议对该标准及时修订或归并。

  2.3含毛针织品产品标准存在“分类”和“分等规定”不一致的问题。鉴于存在差别的内衣类和袜子类均有相关的产品标准,同时考虑技术要求的差异性,建议对于针织产品的分类和分等进行统一。

  2.4在比较含毛针织品产品标准内容的异同基础上,建议在修订标准时应考虑同类产品标准的系统性和适用性。如,FZ/T 73034-2009《半精纺毛针织品》的“抽验规则”有新变化,但是技术要求与FZ/T 73018-2002 《毛针织品》的基本相同;FZ/T 73005-2002《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没有考核“起球”的技术指标,而FZ/T 73010-2008 《针织工艺衫》则考核了该项技术指标,因此建议建立新标准或修订标准时要考虑系统性和适用性,避免重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