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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陷阱”多眼睛要擦亮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2月21日
  核心提示:春节过后,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来甬求职务工,一些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利用开设“黑中介”等方式骗取求职者钱财。近日,《警周刊》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了解到几种常见的招工诈骗手段及防范措施,提醒广大求职者留意。

   “张贴广告”招聘诈骗

  一些企业通过张贴虚假招聘广告,分发名片传单等方式诱骗求职者上当,再通过“包进名企”为诱饵骗取各种费用。

  警方提示:正规的企业在直接招工时是不
收取任何费用的。求职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包进名企”等极具诱惑力的广告字眼面前,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初次找工作时,最好与有打工经验的同乡结伴或者求教于他们。

    “非法职介”招聘诈骗

  一些劳务中介所为了获取应聘者的信任,与一些骗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合伙进行诈骗,以优厚的待遇条件为诱饵,在骗得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等费用后携款潜逃,或者编造种种理由拒绝应聘者上岗或中途辞退。

  警方提示:到职介所求职时,首先要注意查看该机构是否有合法证照、合理的收费标准及相关退费规定。要保存好求职相关资料,如收款收据、推荐函及其他材料等,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熟人帮忙”招聘诈骗

  许多在劳务市场附近晃悠的不法分子与事主之间往往是“半熟脸”或所谓的“老乡”,联系并不十分密切。这些人吹嘘自己门路广、关系多,可以通过“关系”帮事主找到好工作,但疏通关系需要花钱。当事主交钱后,好工作往往遥遥无期。

  警方提示:正规单位聘用工作有着比较严格的程序和规定,求职者不要相信旁门左道,随便找所谓的“老乡”或“熟人”帮忙,同时随身证件要保管好,不要将身份证、暂住证等证件随意交给招工者。

    “网上求职”招聘诈骗

  网络求职已成为不少求职者考虑的途径,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短信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诱骗求职者应聘,再通过短信、电话要求银行汇款,以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方式诈骗钱财。

  警方提示:正规企业在网络上进行招聘时,不可能让应聘者通过汇款的方式提前支付钱财。求职者要到正规的大型招聘网站递投简历,勿轻易相信论坛上的招聘信息。面试前尽量通过对方的固定电话约定面试时间地点,事先了解清楚公司的相关信息。

   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

    小贴士

  找到工作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白纸黑字写清楚后对劳资双方的权益保障更有利。

  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次,对于试用期问题。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合同期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劳动期限3年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6个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应注意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内容,这些都是需要书面明确的内容,而社会保险中应该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必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