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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吊牌不能当标价签使用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1月5日

  服装单纯使用吊牌价、化妆品价签贴在瓶底均属违规。元旦前夕,市物价部门市场巡查时发现,个别卖场并未按规定摆放由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

  上月月底,市物价局组织专班对市区多家大型商超进行价格巡查,主要查处市场上是否存在串通涨价、恶意囤积、价格欺诈等行为。

  在长虹北路一家大型商场,一楼化妆品专柜上,化妆品琳琅满目,但看不到标价签,拿起商品才发现价签贴在瓶底,上面仅标注价格。在三楼服装区,大多服装都没有张贴价签,顾客都是从衣服中掏出吊牌看价格,再按活动折扣计算实际价格。

  市物价局樊城分局工作人员称,这家商场明码标价率远低于50%,做活动前曾提高部分商品价格,其中,一款女鞋从740元提至979元,优惠活动后,实际售价反而从不到6折变为7折。

  樊城分局局长孙广明表示,标签尺寸必须醒目,不能过小,服装吊牌价不能作为商品的标价签,必须经过物价部门监制。下一步将对该商场进行处理,并对其促销行为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