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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税局六措施加强服装出口管理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8月3日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管理员切实负起工作责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规范执法,远离执法风险。

  二是建立预警机制。要求企业按月提供已购进的主要原材料送货验收清单、进出货运结算清单、在职员工社保缴纳凭单、委托加工合同、受托加工方税务登记等复印资料及相关生产经营数据统计表,随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

  三是实行分类管理。对自有厂房且经营时间较长的企业要加强税收宣传,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促其守法经营;对租用厂房、生产设备简陋、工人流动性大、生产不稳定的企业及新办企业,要加大管理力度,按月进行评估。

  四是从严把握发票供应量。对新办企业的发票供应,要及时下户调查,按用工、设备等情况正确框算企业生产能力,严格发票面额及用量供应。对已有企业要重新进行生产能力核实,及时限制发票供应。

  五是加强涉税评估。对出口量大、税额大、原材料均属国内采购的企业,要列入重点关注和检查的对象。日前,已筛选部分企业做为下一步重点评估对象。

  六是加大协查力度。充分发挥协查系统的防伪作用,对企业从虚开发票多发地区取得的进项发票要及时函查,同时,结合物流走向及货运清单的实际,进一步肃清企业取得虚假发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