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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将讨论严厉打击纺织品成衣进口舞弊的法律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5月27日

  据专门从事美国海关法业务的美国修博国际律师事务所(SSSPO)李新宇和默怀恩(Brian Murphy)两位律师介绍,美国多位众议员5月25日向国会提交了一份更加严厉打击纺织品成衣非法进口的法律草案(Textile Enforcement and Security Act of 2010)。草案建议给予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和司法部更大权力更多资源以遏制纺织品和成衣进口中日益严重的舞弊行为。

  法案不少条款针对在美国享受优惠贸易待遇的中南美洲国家和墨西哥的纺织品进口。与亚洲国家成衣出口商直接相关的条款有:

  要求美国国土安全部和财政部动用纺织品成衣案件的罚款、处罚和罚没所得款项,支付与调查非法进口直接相关的费用;

  授权美国国土安全部或财政部动用罚款、处罚和罚没所得款项,向举报人提供奖励。奖励将不少于政府每次处罚所得金额的20%,或2万美元(取两者中金额较低者),前提是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使政府能对违反纺织品成衣进口法律者实施逮捕、判刑、课以民事罚款、罚没涉案商品等;

  在美国进口额最高的十五个口岸增加查验进口纺织品成衣的海关人员数量;

  要求美国海关在中国等国家派驻联络人员,加强纺织品执法;

  建立“外国进口商”(non-resident importer)申报制度,要求“外国进口商” (1) 在进口口岸所在的州指定本地代理人,在纺织品进口违法案件中接收传票和其它法律文件;(2)证明其本地代理人在美国有足够财产,以保证支付民事罚款,或超过海关保函赔付上限的关税损失; (3) 每票货提交一份商业发票,申报交易中每一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如贸易公司、货运代理和货物的最终买家;(4) 申明自己已为纺织品成衣的进口获得了进口保函,开具了授权文件;

  除进口商外,使整个供应链中其它的各方也对故意低报进口服装价格的行为负责,以征收更多的关税或对更多主体课以罚款;

  对提交虚假信息的进口商进行处罚,使涉案商品有可能被扣押和充公;

  增加进口保函金额,使之涵盖关税、规费和预估的罚款金额;

  要求宣誓书上增加更多信息,包括销售或起运日期,集装箱号和提单信息等;

  要求美国海关公布故意违反纺织品进口法律的公司资料;

  在美国司法部内建立一个专门处理纺织品成衣违法进口案件的办公室;

  美国国内纺织业者对法案的提出表示欢迎,称之为美国历史上首部专门针对纺织品成衣的海关执法法律。但该法案在贸易界也引起了很大争议,不少进口商表示反对。美国国内纺织业一直指控大量来自中南美洲的纺织品不符合美国与这些国家双边或多边协议的规定,不少甚至是非法转口的第三国产品,例如来自中国、巴基斯坦的纱线和牛仔布。这种情况近年愈演愈烈,导致不少美国公司倒闭。此外,也有业者指控来自亚洲的成衣进口存在大规模的低报价格现象,给美国政府造成了巨额关税损失。正是在这种大的背景之下,美国国内利益集团促成了这一法案的提出。

  根据美国法律,外国公司,如成衣工厂和出口商,在购买美国进口保函,并指定了当地代理人的情况下,能以“外国进口商”(non-resident importer of record)的身份在美国为自己的服装清关,然后把货物交付给最终买家。近年由于美国海关对LDP交易中“人头公司”代人清关进行严格盘查,一些中国出口商已经开始在美国以“外国进口商”的身份为LDP货物清关。美国国会如果通过这一法案,将会给“外国进口商”清关模式带来极大困难,从而进一步影响到外国成衣产品对美国的出口销售。

  李新宇和默怀恩两位律师指出,上述法案的条款有把打击成衣走私、低报货值逃漏关税的压力转移到中间商、LDP买家和货代公司的明显趋向。这与美国海关近年打击“人头公司”服装进口商效果不佳有关。这种压力是否能促进服装FOB交易的回归将有待观察。此外,往墨西哥、中南美洲出口面料纱线的厂家,也应高度重视美国海关未来打击非法转口贸易的决心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