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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儿童家具“新国标”实施 在售商品仍有不合格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8/03/2012 11:00:13   来源:辽宁法制报

  

  现状
  
  ■受访人多数不太了解“新国标”
  
  ■儿童家具生产企业多在观望
  
  声音
  
  消费者——比“新国标”的出台更重要的是标准的执行
  
  律师——“新国标”可成消费者维权依据
  
  8月1日起,我国首个儿童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已经正式实施。近日,记者走访沈阳部分家具卖场发现,市场上大部分儿童家具品牌已经打起“新国标”旗号,但却并非所有销售的儿童家具都已符合新标准,经销商对“新国标”一头雾水的情况也不鲜见。
  
  仍有商品与“新国标”不符
  
  8月1日,记者走进沈阳市铁西区一家卖场的儿童家具区,看到不少儿童家具品牌均有打折活动,超过一半产品折扣在5—7折之间。儿童家具销售人员刘婷告诉记者,由于怕按“新国标”生产的产品上市后,以前的产品会出现消费者“不买账”的现象,所以现在在售的旧标准产品折扣很大,有的甚至可以打5折。
  
  “新国标”已经生效,记者却发现符合新规的产品很少。在一家儿童家具店内,记者看到一款标价为12999元的书架,书架拉门上安装着2块50cm长的玻璃,销售人员称,这种玻璃如果碎了是一块一块的,不会伤害小朋友。新规中规定,儿童家具离地面高度或儿童站立面高度1.6米以下的区域,不得有任何玻璃部件,同时对儿童用家具的边角、缝隙、环保指标等都有明确的要求。随后记者走访了几家儿童家具店发现,部分在售的儿童家具都存在安装玻璃、边缘尖端处锐利等情况。
  
  不符合新规的产品,在新规执行后是否还能继续销售?对此问题,记者咨询了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8月1日之前生产的产品不受此标准限制,仍然可以销售,但之后生产的产品必须按照“新国标”执行。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也有一部分家具经销商对“新国标”一无所知。

   “什么‘新国标’,我可不知道。”一位儿童家具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店内家居产品绝大多数是针对成人设计的,偶有几款可以给儿童用,并没有经过特殊处理。记者也注意到,该店内仅有的几款儿童家具的边角都没有进行倒圆处理,衣柜中也没有通气孔。
  
  “听说有个‘新国标’8月1日实施了,但我不知道具体内容,公司也没有提及,貌似跟我们没什么关系。”另一家品牌家具的销售人员说。
  
  消费者对“新国标”了解不多
  
  在沈阳的一家大型家具卖场,消费者孙女士正在为5岁的儿子选购儿童床。她告诉记者,在选择儿童床时,她会关注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有尖锐的边角等细节。但当记者问及是否知道针对儿童家具出台了“新国标”的事情,孙女士表示还不知情。记者又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给孩子选购家具的消费者,多数人表示不知道有“新国标”出台,更不了解具体内容,但都觉得儿童家具能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是件好事。
  
  不过,大部分家长在表示支持的同时,也有疑惑和担忧。张先生前段时间刚为调皮的儿子选购了一张儿童高低床,他后悔买早了,担心自己买的高低床会不符合“新国标”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王女士则对“新国标”能否被严格执行表示担忧:有了标准,家具生产企业是否就能真正严格按照标准生产?抱有相同观点的还有赵小姐,在她看来,比标准的出台更重要的是标准的执行,不能让标准成为一纸空文。
  
  “新国标”可成消费者维权依据
  
  “新国标”对消费者的选购究竟有多大指导作用?家长们选购儿童家具是否可以因此一劳永逸?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金宝认为,虽然与过去套用成人家具标准相比,儿童家具新规从外观设计、力学功能、甲醛释放量、警示标识上提出了强制性要求,“但真给消费者看,他们不一定能看懂这些标准”。不过对于“新国标”,孙金宝律师还是表示,当消费者遭遇消费侵权时,“新国标”可以作为维权的依据。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对于儿童家具“新国标”的实施,不少企业在观望。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的质量检测分为两种。一种是出厂证书,即企业内部的质量监管,不具权威性;另一种是质量检测报告,但报告仅针对被检的这个批次的产品,不能涵盖全部批次的产品,而且,这种检测多数为企业送检,或是相关部门的质量抽检。“新国标”正式实施后,相关部门将以何种方式、何种力度予以执行,目前尚没有更多的信息,如果继续采取目前的质量监管方式的话,这些企业可能会认为自己能侥幸逃过“新国标”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