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橱柜交付一拖再拖 商家归罪“不可抗力因素”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29/2012 09:01:47   来源:龙虎网

  

  市民刘女士向金陵晚报法援热线反映,“早在几个月前,我就订购了一套品格橱柜,约定6月10日安装,但是直到现在都没有交货。现在我要求商家把订金退还给我,他们也不肯。”刘女士投诉经销商不遵守合同约定,不仅延期交货,而且始终不给任何说法。
  
  交货日期一拖再拖
  
  今年5月份,刘女士在品格橱柜专卖订购了一套橱柜,总价6900元。当天她付了3000元的订金,双方约好6月10日交货,交货当天再支付3900元余额。“我当时和销售员再三强调,我这套橱柜等着安装,不要延迟交货。对方也答应我没问题。”6月10日当天橱柜没有运来,刘女士打电话联系销售员询问橱柜的情况,对方告诉她橱柜要晚一个星期。
  
  “既然说了要等一个星期才行,那也没办法,我就等吧。”刘女士说,结果等了一个星期,橱柜还是没有送来,再打电话过去,对方答复还要等三四天。“结果到6月21日橱柜还没有送来。”朱女士只好又联系对方,对方解释由于橱柜油漆未干,所以要等油漆干了,过了端午就能送过来了。
  
  “周一,我早上就打电话过去问,柜子什么时候运过来。李先生说下午送来,结果我一直等到下午5点都没有人来。”这次刘女士生气了,她说,如果商家真有什么困难,可以提前和她沟通一下,她也不会不同意。而像这样每次打电话过去就找出各种理由一再拖延时间,她实在没有耐心再等了。
  
  刘女士认为,送货期就这样一拖再拖,如果以后橱柜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那就更没有保障了。于是,她提出退货要求,并希望退还当时缴纳的3000元订金。这一要求遭到对方拒绝,对方只让她继续“耐心等待”。
  
  商家称有不可抗力因素
  
  消费者反映销售商的承诺没有兑现,销售商对此事又有什么看法呢?金陵晚报记者联系了品格橱柜南京专柜负责人李先生,李先生表示橱柜没有按时交付是他们的责任,但其中有“苦衷”,因为他们遇到了“不可抗力因素”。
  
  李先生解释,刘女士订购橱柜的日期为5月份,全场正在进行促销活动。由于折扣低,所以订购橱柜的人数较多,订货量也因此增大,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厂家的生产负担。至于之后为何拖延,李先生解释因为橱柜在运输过程中表面有磕碰,返厂维修。
  
  李先生承认没有及时与消费者沟通,主要责任在于他们。他通过金陵晚报向刘女士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和诚意,希望与其协商解决此事。最终,在金陵晚报记者的协调下,销售商与刘女士达成一致协议,本周五将上门安装完毕,并且赠送刘女士一份礼品以表达歉意。对此,刘女士表示接受。
  
  律师观点:已构成违约
  
  北京康达(南京)律师事务所马龙律师认为,本案是一起买卖合同迟延交付纠纷。买卖双方约定交付标的物时间,出卖人一再迟延交付,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迟延交付的法律责任。刘女士可以要求品格橱柜承担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如果出卖人一再延误,则构成根本违约,王女士可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订金、赔偿损失。
  
  至于商家提出的“不可抗力因素”,由于该商品进行促销,实行打折等优惠,造成订货量大、生产任务重等现象,属于应当可以预见并加以应付的情况,不构成不可抗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