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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守则(一)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27/2012 10:50:08   来源:慧聪 作者:王孝清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2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3安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4生产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1搅拌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2.2研磨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3员工安全守则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防火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6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7硝化棉安全管理制度
  
  8工厂值班制度
  
  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0安全用电制度
  
  11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12劳动防护品发放、使用制度
  
  13事故管理制度
  
  1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5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16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厂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厂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指挥、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组织制定本厂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负责筹措本厂安全生产经费和经费开支的审批,保障专款专用。

     四.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厂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制定本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负责组织对本厂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七.负责组织和建立本厂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八.负责组织监督本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
  
  九.负责对本厂招收员工及人事安排等工作的监督、布置和审批。
  
  1.2副厂长安全管理职责
  
  一.协助厂长做好本厂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协调做好本厂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地编制工作。
  
  三.负责监督协调和安排好安全生产专用资金的使用。
  
  四.负责组织做好本厂日常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年终检查等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组织对检查发现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协助厂长做好对本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地编制工作,并组织员工进行预案演练。
  
  六.负责对本厂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现场指导、协调、抢救处理工作。
  
  七.负责对本厂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及管理人员配置方案地编制,并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做好本厂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九.协助厂长做好本厂技术、工艺、装置改造的现场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负责组织做好对新招员工的“三级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上岗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厂区动火作业的审批和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本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1.3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职责
  
  一.直接向厂长负责,全面负责本厂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编制本厂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车间(工段)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厂长会议批准实施。
  
  三.负责编制本厂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计划开展对工艺、设备、装置、仓储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厂长和分管副厂长。
  
  四.组织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负责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厂长。
  
  五.负责本厂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计划编制,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和使用监管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厂区有毒、有害物质、防火防爆工作的监控和定期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员工的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七.负责本厂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对员工违规操作行为监控,对有重大违规操作行为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长审批实施处罚。
  
  八.负责厂区消防设施、防雷装置、配电设施等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组织进行检测。
  
  九.协助分管副厂长定期组织员工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
  
  十.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新员工的“三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上岗和持证上岗。
  
  十一.做好本厂安全环境的协调和厂区安全生产标志、警示标志的布置设置工作。
  
  十二.协助分管副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协调、抢救、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1.4生产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负责生产部属下搅拌车间、研磨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对个车间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三.负责个车间工艺、设备、装置、原料使用、成品仓库等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班(组)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活动,实行班前、班后的检查制度。
  
  四.负责各车间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现场指挥、协调和管理工作,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工厂各级领导。
  
  五.负责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指导、管理工作,要求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负责组织员工做好机械设备、装置的保养维修工作,及时排除生产故障。
  
  七.指导特种作业人员正确操作机器、设备,及时纠正、查处员工的违规操作行为,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八.负责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情况及交接班情况的记录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九.负责组织对各车间安全生产环境的布置、管理、班前班后要搞好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保障生产车间采光通风良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十.负责组织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生产场所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检测工作和对易燃易爆原料产品的监管工作。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1搅拌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搅拌机前首先应检查电气线管,开关按钮是否正常;钢丝绳升降设备使用,需检查钢丝绳情况是否正常,如正常方可进入开机准备。
  
  二.搅拌机在搅拌时,注意观察有无反常情况出现(如振动过大,声音异常等,有烧皮带的臭味),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注意控制箱上电流电压变化,如发现超出正常范围,应立即停机并报组长或主管处理。
  
  三.操作时应留意设备升降限位开关是否正常。
  
  四.搅拌桶或搅拌自由式必须固定紧,否则不能开机。
  
  五.主搅拌机启动时应在轻负载状况下起动,不许重载起动。
  
  六.搅拌轴上升或下降时不允许操作人员离开搅拌机,以免升降限位控制开关失灵发生事故。
  
  七.设备在转动中搅拌轴不能升到过高位置,以免使油漆搅拌溢出。
  
  八.搅拌机不允许短时间内频繁地起动主机。
  
  九.设备在搅拌时,应及时清理搅拌机上的漆油,以免将衣袖卷到轴上发生安全事故及影响油漆品质。
  
  十.硝化棉投料应严格遵守《硝化棉安全使用工作指导》的有关规定。
  
  十一.设备在搅拌时,应注意控制箱上电流电压变化(大慢机),注意观察负载电流大小,负载电流不得越过规定的额定电流。
  
  十二.机器不用时,应将搅拌轴洗净,将搅拌降到最低位置。
  
  2.2研磨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一.检查水、电、机器是否正常,清洗干净机器后,方可使用。
  
  二.将配好料的铁拉缸接口与砂磨机进料泵机进料管连接好,砂磨机出料口接好干净拉缸。
  
  三.打开机器电源总开关,同时打开冷却水阀门,进行开机准备。
  
  四.开启泵机电源,调节进料泵机的进料速度到适当位置、再启动主机进行研磨分散,启动主机时,要观察进料情况,不许有砂磨球冲顶出分散桶,必要时要反复开、停机实验,使机器运转正常。
  
  五.开机后,根据细度要求适当调节进料速度进行研磨分散,必要时,可能反复倒用拉缸进行多次研磨至细度合格,同时注意清洗机器刷网。
  
  六.研磨完后用配方中适量溶剂清洗干净拉缸、进料泵及砂磨机分散桶,先关掉进料泵电源,同时关掉主机电源开关。
  
  七.再次用配方中溶剂清洗干净砂磨机出料后移开接料拉缸,再用小量溶剂清洗干净砂磨机。
  
  八.清洗干净后关掉冷却水阀门,再关掉机器总电源开关。
  
  3员工安全守则
  
  第一条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二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的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到遵章守纪、按章操作。
  
  第四条员工必须自觉参加安全生产业务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五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条员工上岗时必须按照规定佩带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员工进行维修作业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八条严禁员工在生产场所、仓库储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吸烟或携带火种进入上述区域。
  
  第九条员工必须自觉参加本厂举办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承担义务消防队员的责任。
  
  第十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电气线路的保养和维护,保障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电气线路的正常运行和操作。
 

     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必须对危险化学品按类别、性质、危险特性分区、分类隔离并按照规定进行存放,化学品标识应鲜明清楚。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理等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定员、定量、定品的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严禁员工穿钉鞋进入生产车间和仓库,或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化纤衣服。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禁止员工擅离岗位,如需离开,需经班(组)长同意,并且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十五条严禁员工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影响生产秩序。
  
  第十六条严禁员工未经批准私自乱涂乱拆、乱装机械设备,下班时间未经许可不准私自开动机械设备。
  
  第十七条严禁员工取用天拿水清洗电器设备,应按清洗要求定期对机械、电器设备进行清洗,保障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搬运化学物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准乱抛乱丢,不准重压,不准用铁锤直接敲击、撞击、磨檫化学品容器,开启容器盖时必须使用竹片。
  
  第十九条非抢险救灾的需要员工不准乱动乱用厂区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第二十条员工不得在生产场所乱丢杂物、布屑、手套及其他废弃物,不得在生产车间乱挂衣服。
  
  第二十一条员工下班时必须随手关闭开关和车间大门。
  
  第二十二条生产场所的垃圾必须当天下班前清理干净,不准堆放过夜,生产垃圾必须按规定当天进行废气处理,不准乱丢乱倒。
  
  第二十三条员工进入工厂生产车间必须穿工作服和佩戴胸章。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员工安全守则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警告、辞退,触犯刑法的给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