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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管理将立法 合同需明示水泥开关配件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4/27/2012 15:09:10   来源:青岛早报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昨日下午在八大关会议厅举行。会议将审议《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学习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增勇、吴淑玲、徐航、张锡君、邹川宁,秘书长高岩和31名委员出席会议。
  
  购买到“金玉其表,败絮其中”的住宅,会让市民苦不堪言,而重大工程如果使用了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则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材料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我市将对建筑工程材料管理实施地方立法。昨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说明。
  
  针对建筑工程材料的使用,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中第二十八条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应当在销售场所明示所售房屋的建设工程主要材料明细、品牌、生产厂家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中载明。”“这一要求让商品房有了说明书,房子到底用啥材料建成的,消费者一看就能明白。”市城乡建设委建材办相关负责人评价说。
  
  劣质建材埋安全隐患
  
  我市为什么要为建设工程材料管理立法?在昨日的会议上,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孙梦元受市政府委托,在对《条例(草案)》做说明时表示,随着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多,建设工程材料的需求日益扩大,但因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建设工程材料领域存在问题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质量参差不齐,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给工程建设埋下了隐患;材料污染重、材质差,严重威胁人身健康和安全。目前,我国没有针对建设工程材料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只有《建筑法》、《产品重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部分条文体现,各地地方立法也没有很成熟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材料的管理,促进我市建材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十分必要。
  
  对于《条例(草案)》,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审议后,委员们认为,针对我市当前建设材料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严重、材料污染超标等实际问题,《条例(草案)》真正体现了可操作性、见实效的原则。

     建备案制度堵住劣质货
  
  除了在源头监管企业不能生产不合格、甚至劣质的建材外,对建材流通市场的监管也至关重要。在对《条例(草案)》进行说明时,孙梦元表示,关于建筑工程材料的经营,《条例(草案)》建立了建筑工程材料备案制度,以防止不合格建材流向市场。
  
  《条例(草案)》第十八条提出:“建设工程材料在本市销售前,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到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机构备案。”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材料经营者的统一管理,《条例(草案)》第二十一条提出了建设工程材料经营者的备案制度,同时第二十条对其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开发商卖房先列建材明细表
  
  《条例(草案)》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销售中应当明示其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的义务。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条例(草案)》第二十八条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应当在销售场所明示所售房屋的建设工程主要材料明细、品牌、生产厂家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中载明。应当明示的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不明示建材明细怎么办?《条例(草案)》第五十一条提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明示或者载明所销售房屋主要材料有关信息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确保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工程建材质量,《条例(草案)》就建设工程材料采购招标也提出了规定。实践中,除执行总承包的规定,各分包施工方按照自身要求进行零星采购的现象非常普遍,这种做法为建设单位购买使用大量价格低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造成了可乘之机。为解决上述问题,《条例(草案)》第二十七条提出,对特定建设项目中,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工程采购,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进行。这些特定项目包含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对失职渎职惩处力度要加大
  
  《条例(草案)》提出了建材管理的监管部门职责,同时对相关监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也设定了法律责任。不过,市人大城乡环资委员会审议后建议,为了便于更好地解决工程材料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草案)》提出要进一步强化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要增加专项条款,严格监管装修工程材料,从源头上控制污染超标建设工程材料的生产、使用,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除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还要运用停止生产、降低资质、禁止销售等多种惩罚措施;要对监督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加大依法惩处力度,使其真正履职尽责;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引导群众和媒体,对违法和失职行为进行举报,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

     电器开关也包括在内
  
  对于建设工程材料概念,《条例(草案)》提出“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材料,是指用于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各类材料、建筑构配件和相关设备。”
  
  在监督管理上,《条例(草案)》第三十六条提出“建设、质检、工商、市政公用等部门应对下列建设工程材料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商品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的钢结构试件;建筑门窗和墙体保温材料;地下、屋面、厕浴间等使用的防水材料;市政道路、桥梁、市政地下管线、附属构筑物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管道、阀门、管件、散热器片、地板、涂料、电线、电器开关等装饰装修材料。”
  
  房子早该配说明书
  
  “我市对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实施立法,太有必要了。”对于《条例(草案)》,市城乡建设委建材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我市建材管理的主导部门,多年来一直期盼《条例(草案)》出台,“现在消费者买个杯子都有说明书,买一包饼干包装上都有详细配料表,而买一栋住一辈子的房子,却没有说明书。作为建材主管部门,一旦《条例(草案)》走完立法程序实施,我们将明确开发商需要公示的建筑工程材料明细。”
  
  “这样的立法非常有意义。”对于我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立法,记者随机采访几名市民,大家一致叫好。
  
  家住李沧区的市民王先生说,如果早几年立法就更好了,“2009年我在李村买了一处新建商品房,装修的时候,走管道的师傅告诉我房间内的供水管质量很差,我心里一直打鼓,就怕哪一天管道破裂,淹了地板。如果在买房子的时候,就知道开发商用的啥管子,不就好了吗?”
  
  一批文化场馆将扩建
  
  昨日下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根据报告,我市将有一批文化场馆改造或扩建。
  
  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明受市政府委托,就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并请予以审议。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上,报告指出我市城市文化存留和历史文化得到了更好地延续,其中文物普查工作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第三次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1255处,“潮连岛灯塔”入选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百大新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果丰硕,我市现有茂腔、胶州秧歌、柳腔等国家级非遗项目11个,宗家庄木版年画等省级项目23个,市级项目61个。
  
  下一步,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上,将重点实施一百万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推进市文化中心规划建设、人民会堂和青岛大学剧场改造、市图书馆和市博物馆改扩建。同时我市还将推进小提琴博物馆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