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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泸州市规划区内施工现场全面“禁现”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8月3日

  记者从泸州市住建局获悉,最近出台的《泸州市预拌砂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1年8月10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凡本市规划区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和预拌砂浆使用量在300吨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设工程,应当全部使用预拌砂浆,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禁止设置临时搅拌、移动搅拌等砂浆搅拌机械。
  
  预拌砂浆的推广将是泸州市建筑施工技术的第二次革命。《办法》的实施,标志着从2012年1月1日起,泸州市施工现场全面“禁现”,即泸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规模以上建筑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据悉,将于2011年8月10日起实施的《泸州市预拌砂浆管理暂行办法》,是继2007年5月29日出台的《泸州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实施细则》后涉及国家及产业政策大力发展散装水泥事业的第二个规范性文件。
  
  大力发展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施工现场搅拌,不但有利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推动建筑业技术进步和施工方式的转变,更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城市噪音和粉尘污染,是建设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领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巩固“创卫”成果、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治理“工地乱象”的具体技术措施,必将为泸州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