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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实木家具?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5月27日

  别让“文字游戏”蒙了眼
  
  从2009年5月1日新版的《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正式实施始,国家严格明确了容易混淆的“实木类家具”和“综合类木家具”概念。它按产品构成的主要材料将家具分为实木类、人造板类、综合家具类。
  
  木家具:主要部件中装饰件、配件除外,其余采用木材、人造板等木质材料制成的家具。
  
  实木类家具:以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为基材制作的、表面经涂饰处理的家具;或在此类基材上采用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贴面后,再进行涂饰处理的家具。实木板材是指接材、集成材等木材通过二次加工形成的实木类材料。基材是用于制作家具主要部件的材料,也称主要用材。
  
  按照新版《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实木家具根据实木用材比例和工艺分为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全实木家具指所有木质零部件(镜子托板和压条除外)均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实木家具,即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表面没有覆面处理的家具;实木贴面家具,即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并在表面覆贴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的家具。
  
  综合类木家具:经销商提出的“板木结合家具”,并非“实木家具”的一种,而是新版标准中规定的“综合类木家具”。而不少销售商也正是利用概念中的规定,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把这种综合类家具往往都叫做实木家具,但是,即使他们自称实木能占到60%、70%,都不能被叫实木家具。如果基材采用实木、人造板等多种材料混合制成的家具,就只能称之为综合类木家具。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