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建材>  正文

国有森工企业“阳光”转让木材多方受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8月10日   来源:百度

   中宇卫浴1元购得千元卫浴 杜菲尼贴花精灵浴室柜 提醒您如何购买浴室柜 佛山召开建陶卫浴市场下半年走势座谈会 TOTO分体座便器CW705 美标公共洁具CP-8000 科勒浴室家具K-15035-NA

  政和县国有森工企业以指导价卖木材多年,今年开始实行的招投标,终结了指导价20年的“垄断”。8月6日,政和县举行今年以来的第18场国有森工企业木材转让招标会。
  
  当日上午9点多,多名闽北地区和浙江省的木材采购商陆续来到县林业局招标办,他们交了10万元报名费后参与投标。与此同时,县林业局招标办工作人员正通过电话、网络了解当日浙江省江山、温州、杭州等地大型木材集散地的木材市场行情,定出了这次“拍卖”杉木的标底价——每立方米1090元。招标办都是在投标之前半小时才定下标底价,以防止过早泄露标底价而造成串标可能。
  
  十时整,一切准备妥当后,进行投标。“1号120,2号40,3号30……1号中标!”政和县三丰木业公司代表范先生以高出标底价120元中标,当场以每立方米1210元的价格签下了650立方米杉木转让合同,随即交付了20万元交易订金。
  
  为何要采取招投标方式转让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木材?
  
  笔者在现场向县林业局领导了解到,政和县国有(含集体)森工企业自1990年以来,木材销售一直以定指导价(最低限价)方式转让,指导价由县林业局价格领导小组参照周边县、市木材行情而定,指导价定下后,木材就以大于或等于指导价由森工企业自行转让。林业局领导说,以定指导价方式转让木材缺乏公平竞争,存在一些弊病,如购买国有森工企业木材的总是几个熟悉的“老面孔”,许多企业“没有机会”买到国有木材。
  
  为了打破指导价的“垄断”,让国有资产(木材)转让在“阳光下操作”,今年初,该县林业局出台规定,凡是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木材一律进行公开招标。3月以来,全县8家国有、集体森工企业共招投标木材18批,省内外195人次(企业)参与竞投,共转让木材10919立方米,平均每立方米木材比指导价(参比去年平均值)高出170元,比标底价高出116元,转让木材总金额比指导价增值185.62万元,比标底价增值126.66万元。
  
  “就是按去年国有森工企业木材销售量2万余立方米来计算,今年招投标转让木材将让国有森工企业增收300万元以上。”县林业局党委纪委书记、招标领导小组组长范汝权介绍,在国有森工企业招投标转让木材的带动下,今年,全县个体所有的木材销售每立方米也升值100元以上,全县6万多立方米的个体所有木材最少增值600万元。(徐庭盛)
  
  编后:国有(集体)资产转让,实行公开招投标,不是稀奇事,而是必须的行为,“阳光操作”,其意义不仅仅是为了公平公正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政和县实行公开招标转让国有森工企业木材,走在同行的前头,是“破题”之举,值得肯定。在各行业、各领域都要求“阳光普照”的今天,一些领域“阳光照不到”的国有(集体)资产转让不容忽视!


  
  来源:百度